tekken wrote:而是無照駕車所有保險都失效。 不一定喔,就算是無照駕駛保險也是會依肇責狀況及保險種類理賠,並不會完全失效。舉例來說,若是撞人的無照且全責,強制險會賠對方但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賠,且強制險賠完後會被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若是被撞的無照且無責,撞人車輛的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都會賠~
morris643222 wrote:大約一個月前某天早上(恕刪) 不能開車上班,可以改騎白牌、黃牌、紅牌摩托車啊吊扣駕照只是吊扣你當時使用的那張駕照而已至於你不滿肇逃兩個字,法規就是這樣寫啊....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本座N年前騎紅牌被阿姨小綿羊追撞我的後輪,沒人受傷,我車子也沒壞,阿姨就騎走了...我也走了後來想想不對,所以又折回事發地附近的派出所請警察紀錄一下有發生過這件事情當然啦,「逃逸」兩個字有解釋的空間,但麻煩你上法院跟法官解釋
我的經驗是發生車禍無論大小一定要留在當地(無人傷亡在肇事雙方同意後,標記車輛位置,移至安全處;有人傷亡甚至不可以移動現場),如果事後發現(就像版主),一定要到轄區派出所或交通隊備案;從版主所說的情形,我想對方知道有撞到版主(版主是未讓直行車,對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然後看版主離開了,就惡人先告狀,告肇事逃逸幾乎是全責....
morris643222 wrote:他已經告了,我收到通(恕刪) 我認為是警察問題,警察再受理時若發現事實與報案人說法不一樣時不因該受理。報案人行車記錄器也清楚拍攝自己是先離開。這要找律師商討一下。難怪民怨高漲,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放任人民亂檢舉。
morris643222 wrote:大約一個月前某天早上(恕刪) 只要有碰撞,不管傷痕多深多淺,還是誰對誰錯你沒有停下,或是沒有對方通聯記錄,就是肇事逃逸你就是理虧只能坦然面對了沒車開就趕緊想辦法解決上班問題吧...
用真名 wrote:所以樓主在意的點是「...(恕刪) 是的我的行車記錄器明顯顯示我沒有逃逸的犯意!我可以接受我沒有經驗沒留在現場處理被罰!但是逃逸的話就要扣駕照,我在意的是沒留在現場報警就完全等於逃逸!那從行車記錄器來看其實是他逃逸才對啊!!做筆錄時警察也跟我說過這樣看起來比較像他逃逸.......如果硬要討論我有沒有肇事責任,假如是我的錯,他到底為什麼不直接停在我前面我一定會停車啊!!我跟在他後面至少五百公尺也跟了至少五分鐘....
烏龍奶微糖微冰 wrote:只要有碰撞,不管傷痕...(恕刪) 當然我有做這個最壞的打算了,但還是要做最多的努力,我還是沒辦法忍受這莫須有的罪名。如果肇逃的認定真的如此寬鬆,那有心人士要亂搞別人的方法實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