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方法對台灣人沒用,水產行這例子..這傢伙是累犯,罰金根本就是不繳的..你扣不到他財產,就算是罰1000萬也不痛不養..因為老子就是不繳,只剩爛命一條,你能拿他怎樣..要有效嚇阻,必須重判進去關個幾年,這樣才稍微有效果存在..!!
名偵探-柯北 wrote:就跟酒駕一樣 不是...(恕刪) 真的去修法⋯又會一堆人抗議政府搶錢又或者是⋯不對稱處罰!抗議!!!前陣子聽警廣,有位律師這麼說~問:您覺不覺得生命珍貴無價?全部的人相信都會回答:當然是呀⋯那,為什麼在交通上對其他人的生命,沒有做出珍貴珍視的作為?這時⋯種種意見,就會出來了⋯⋯所有的合理化藉口,那生命無價呢?目前,台灣車禍死亡賠償的均值是多少?好像是200多萬吧⋯⋯一條命,就200多萬!那說好的生命無價呢?唉~
cctalk wrote:惡意逼車是該怒,但重(恕刪) 四輪的比較遵守交通規則???你所提出重機的違規部份都是鑽車縫這件事,難道四輪的都不想鑽車縫??沒有,不鑽是你們車大沒辦法鑽,如果有空隙,四輪大大們還不是狂鑽。如果四輪大大們不鑽車縫,那我們的高速公路上,應該每台車之間都有安全行車距離;平面道路上,就不應該出現二線道的道路變成三線道在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