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就要習慣禮讓行人只是我覺得號誌的規劃還有進步的空間,一般路口都是馬路跟人行道同時路燈,或是行人提早綠燈,這樣會導致行人剛好走到路中間的時候遇到左右轉的車輛另外台北市塞車我覺得很大一部分是因為違停...
ugogy wrote:請問大家有沒有發現自(恕刪) 1.好笑! 台北市禮讓行人早就占多數! 我也沒看到塞爆阿~你是住台北市的哪?2.現在會取締..所以馬上有了塞爆現象?哇靠 那全世界都塞爆啦~3.配套咧? 配啥?你就是屬於不禮讓的類型(雖然es也跑不快...)不需要配套,要改的是你自己不是你開車就是大爺,結案
goodpig wrote:樓主的邏輯真的可憐我(恕刪) 216巷已經不有名了..就跟天母是有錢人住的一樣..都是過去式了...所以入住族群收入與水準的降低..導致你在該巷永遠等不到主動禮讓的汽車、機車搬家吧現在豪宅區在哪,上網google一下不要停留在10幾20年前的216巷...
道明國際學校 wrote:dude324 wrote:行人有路權,汽機車也(恕刪)😂😂😂嗨還好現在有在用力罰。就是專罰你這種低能兒。慢慢的受點教育吧。學不會就幫忙補充國庫,在這裡先跟你說聲謝謝感恩。 已經幫忙備份,需要的話請自由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