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個駕駛人行為就是告訴對方自己絕不退讓,所以下車走人.......只要沒車就立刻跑出來開車。至於18,000跟車子只要驗車、過戶都要繳清罰單,逾期未繳還有滯納金,至於是不是權利車也不重要冤有頭債有主自己喬,國庫有進帳就好了。那種車子應該連權利車都搭不上邊
Paulbiker wrote:真的開了眼界⋯⋯不過這是我目前為止在台灣看見的第三次,前二次都是現場親眼目睹⋯⋯也都是直接停在路中間(快車道上),但是至少都沒逆向,其中有一台還打故障燈哩⋯⋯。 那妳太爽了,匹夫遇過多次,直接打管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