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發生在台北市不舉發後,改送市長信箱,會回到原承辦人手上將之前不舉發的文字複製貼上而已,不會有任何改變Jack 你好棒 wrote:這種事情發生在新北市,不舉發後,改送市長信箱,大概會改為二線一的巡官來回答,之後 90 % 以上會跟我說的一樣,改成另案舉發,地價比新北市貴 4 倍的台北市,員警水準應該更高,
chuanchao wrote:這種事情發生在台北市 好像是這樣,也OK啦,反正台北市我也住不起,還有人覺得多管閒事呢,就隨它去啦。ucccuuu wrote:警察每天要忙的事情夠多了 確實是,員警的平均壽命只有 63 歲,含在職殉職,扣除在職殉職,只有 70 歲不到,那表示,有可能在職時,就過勞死了,或退休後沒幾年,也走了,請支持改善員警處理案件數,不是叫人不檢舉,而是把 300、500 那種笑死人的金額給改掉,改成違規臨停 --> 900違規停車 --> 1,800闖紅燈 --> 9,000大家普遍口袋淺,罰幾次就會改了,併排還可以,2,400 滿痛的,不打燈也滿好的,1,200 收到也是哇哇叫,這二個改不改,我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