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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北世貿對面的曼哈頓大樓人行道可以停車 :)

這種事情發生在台北市
不舉發後,改送市長信箱,會回到原承辦人手上
將之前不舉發的文字複製貼上而已,不會有任何改變

Jack 你好棒 wrote:
這種事情發生在新北市,

不舉發後,改送市長信箱,大概會改為二線一的巡官來回答,

之後 90 % 以上會跟我說的一樣,改成另案舉發,

地價比新北市貴 4 倍的台北市,員警水準應該更高,
檢舉魔人生氣氣囉~~
這種在台北見怪不怪吧
您可以去抗爭
禁止機車上路
禁止吸煙

結論就是
國民素質低落,結案

警察每天要忙的事情夠多了
這種事他們沒業績
當然不想管
我覺得要適時的善意提醒
台灣人多數還是能溝通的
人還在車上靜止的照片無法正確的判斷他是否違規停車吧
87,人家有礙到你嗎?自以為正義?怎麼不去當義工,真嫌啊
你從沒違規過嗎?
ucccuuu wrote:
這種在台北見怪不怪吧(恕刪)
我猜是"公有道路"才有權開罰
私人騎樓沒辦法
之前台中超跑也是這情形
除非
一直跟拍
人行道(公有)
那時候才有用

以上個人看法
chuanchao wrote:
這種事情發生在台北市

好像是這樣,

也OK啦,反正台北市我也住不起,還有人覺得多管閒事呢,

就隨它去啦。



ucccuuu wrote:
警察每天要忙的事情夠多了

確實是,

員警的平均壽命只有 63 歲,含在職殉職,

扣除在職殉職,只有 70 歲不到,

那表示,

有可能在職時,就過勞死了,

或退休後沒幾年,也走了,



請支持改善員警處理案件數,

不是叫人不檢舉,

而是把 300、500 那種笑死人的金額給改掉,

改成違規臨停 --> 900
違規停車 --> 1,800
闖紅燈 --> 9,000

大家普遍口袋淺,罰幾次就會改了,

併排還可以,2,400 滿痛的,
不打燈也滿好的,1,200 收到也是哇哇叫,
這二個改不改,我沒意見。
版位錯了
這裡是國際新聞版

雖然版主有沒有在管我是不知道啦
不過他違停不關我的事
很多人都這樣臨停
我是覺得為了直接跟對方道德勸說就好啦
但我知道他二手菸影響到你了
但你不敢這樣跟他說,只好檢舉他違停在人行道上
結果檢舉不成跑來01討拍各種怪東怪西

加油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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