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但是有前提, 就是一旦檢舉被申訴且裁定檢舉無效的話, 那要反過來罰檢舉人 50 倍的罰金.所以如果你檢舉一張罰單金額是 900 元, 那被檢舉人去申訴的話, 那你這張檢舉的獎金就會先不發放, 先暫扣.等裁定結果再來看是否發放.如果裁定檢舉成功, 你拿到獎金如果裁定檢舉無效, 你要判賠罰鍰的 50 倍金額.這樣看有沒有人有興趣做檢舉為生.
不贊成到時會變成人民互相猜疑而且現狀是有很多道路本身的設計問題有些路口光是跨越雙白線一天就能超過百件以上道路標線是當發生事故的時候,拿來判斷對錯的依據但如果所有車輛都死守標線規則,到時交通會更亂必竟 交通是活的 規則是死的拿死的拿規範活的,呵呵行車效率一定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