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車直直走 被開罰單「右轉未打方向燈
警方是依據公路總局於分岔路口前設置的交通指示牌面,作為違規與否的開單判定。因公路總局於該路口前的交通指示牌面,往台1線為「↑」,往台13線為「↗」,所以認為台1線為直行、台13線為右轉
壓力大 wrote:
這樣講是沒錯,只是樓(恕刪)
樓主沒有跨線喔,如果照標線來看,反而是往前直走要打左轉燈喔,可以參考圖片。
跨車道線才需要打方向燈,稱之為"變換車道",如果順著標線走,不管直路彎路都不用打燈。
台灣很多標線亂畫一通,而且各縣市沒有統一標準,造成駕駛人混亂。

如果車道線是這樣畫,往閘道才須要打方向燈。

目前的標線設置,直行車跟左邊車道會有衝突,而且跨過標線,所以才說要打左轉燈並且等左線沒車再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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