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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禍 對方說我煞太急..

leedongwook wrote:
[embed]htt...(恕刪)


你只需要堅持一個原則「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就算有肇責 頂多也來個10%而已
只要是煞車來不及都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況且樓主也沒有逼車行為
Daniel.C0555 wrote:
沒辦法有人窮瘋了借勢...(恕刪)


也許有人是這樣
但這棟樓這樣建議,不是為了錢
Ja100cky wrote:
只要是煞車來不及都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況且樓主也沒有逼車行為


要有影片啦!!!



林口 在塞車....我總不能在 五股 就煞停吧!!!

【驟然減速】 也是有肇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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