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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請問這種怎麼檢舉才會過啊?
不是要臨停3分鐘才能檢舉嗎?
誰沒有”私人的”理由與藉口,所以才會有維護”所有人權利”的法規,路又不是你家的是政府的,違停就等同違法佔用,公共道路本來就是給所有的用路人通行用的,不是用來停車的,自己都知道路窄還照樣違停,真想不通怎麼還有臉上來講什麼”同理心“,你怎麼不想想礙著多少用路人了!?白目還找藉口;

之前那個小貨車違停間接害死了一位女機車騎士,一般來說看到這類違停會比較”寬容”一點,畢竟小貨車大多是為了送貨,路沒很窄快進快出的話也就算了,但女騎士還是為了閃違停,一個不小心就釀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劇!在路上就是這麼危險,自以為沒什麼並不代表一定沒事,否則你以為線是畫好玩的,還是為了地方政府斂財用的?

像閣下這種自私自利自我中心違法佔用道路的,就是要靠大家努力來檢舉,教育你懂得”為其他所有守法的用路人著想”,因為你不在乎不鳥別人更聽不進去,罰到吃不消了大概才會”知道”別人對違停擋路是有多麼地不爽.

最後...要特別感謝樓主提醒我要“多此一舉”,經樓主這麼一點...我發覺我錯了;平常我沒那麼魔人性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飽沒事幹也不會特意去檢舉陌生的違規用路人;但是看了樓主的文...原來違停者不但不思悔過還要”檢討”檢舉人,看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多收點紅單一定會自私地到處去擋大家的路;一次才三百真的太少了;以後吃飽閒閒碰上了違停...一定儘量照片拍清楚用力檢舉一下,以報樓主熱血掏錢貢獻國庫之赤誠!
這樣才罰300, 太少了, 一個車禍可能就是一條人命....
300真是太便宜了 還要上來討罵
辛辛苦苦的到01討拍,

卻得不到想要的惜惜.
偷偷告訴你,不喜歡可以不要開車
不開最大,沒人逼你開
can-shin wrote:
剛收到來自前住處警衛...(恕刪)


停這樣?

3好加1好
自己方便造成別人不便
被檢舉……
剛好而已
用路人要彼此互相體諒沒錯, 但是你清楚後車繞過前車要多承擔的心理壓力嗎?
為了一台違規車承受額外的壓力, 遇到能諒解的人不會有這張單, 不能諒解的人送你小紅包也只能說這是他的權益...畢竟檢舉沒錢賺還要上網填單也是不容易.
為了一張罰單上網討拍拍, 反問那些體諒你的人你怎麼沒有上來發文感謝呢?
cire wrote:
國小有學過禮義廉嗎?


你少一個字,禮義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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