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那個小貨車違停間接害死了一位女機車騎士,一般來說看到這類違停會比較”寬容”一點,畢竟小貨車大多是為了送貨,路沒很窄快進快出的話也就算了,但女騎士還是為了閃違停,一個不小心就釀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劇!在路上就是這麼危險,自以為沒什麼並不代表一定沒事,否則你以為線是畫好玩的,還是為了地方政府斂財用的?

像閣下這種自私自利自我中心違法佔用道路的,就是要靠大家努力來檢舉,教育你懂得”為其他所有守法的用路人著想”,因為你不在乎不鳥別人更聽不進去,罰到吃不消了大概才會”知道”別人對違停擋路是有多麼地不爽.


最後...要特別感謝樓主提醒我要“多此一舉”,經樓主這麼一點...我發覺我錯了;
平常我沒那麼魔人性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飽沒事幹也不會特意去檢舉陌生的違規用路人;但是看了樓主的文...原來違停者不但不思悔過還要”檢討”檢舉人,看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多收點紅單一定會自私地到處去擋大家的路;一次才三百真的太少了;以後吃飽閒閒碰上了違停...一定儘量照片拍清楚用力檢舉一下,以報樓主熱血掏錢貢獻國庫之赤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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