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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檢舉違規真的這麼難嗎?

如果是這樣那你就別再檢舉了
浪費警方時間
也浪費自己時間
奇摩子還不好
還要花時間來這抱怨
我也花時間看你抱怨
有停超過三分鐘的前後照片(有正確日期時間)100%成案
或是開車經過用影片檢舉也是100%成案

但除非違規車停在公車格, 不然開車經過的影片只能檢舉"違規臨停"才會成案,
(台中市西屯所例外, 全台灣大概只有這個所會說影片無法證明臨停)

畢竟警察也要確認證據能不能檢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不要用手機拍照,用數位相機拍照就可以囉。

心臟病也不能違停呀,腦袋與眾不同者真多,這種人愛違規被撞死很正常。



我糾正一下 不是心臟病不能違停

應該說心臟病違停還是乖乖的去繳罰單別在那邊反串PO文章
Vicky224 wrote:
常有很自私的車主停在(恕刪)


先試著來佛系台南檢舉
台南成功了,全省都可過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我在台北市檢舉成功率蠻高的啊
可能採證要確實吧:

1. 車前影像 車後影像 清楚車牌截圖
2. 如果沒有影片,照片就至少前二後二
3. 最好至少有一張照片是全景,可以看到該地的車流狀態。


之前有些車輛每兩三天就違停類似的地方。
檢舉多次,會被退件說是重複檢舉。
現在學會了,檢舉時同時附上前一天的影像,
證明這台車昨天沒來,是今天才來的。
(證明不是前天停到現在,不然只開一張前天的罰單)
Vicky224 wrote:
常有很自私的車主停在...(恕刪)

駕駛座有人
就可以違法停紅線嗎?

欠教訓的人還真多
依我看罰單一次罰三萬才有警惕效果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不要用手機拍照,用數...(恕刪)

這麼凶巴巴
祝你長命百歲
開車騎車走路都不會有砂石車夾擊你吼
bmw5gt wrote:
你説人家占用公車站牌、併排、有沒有證明是否是緊急事件,有可能是下車幫助別人,也有可能心臟病發作,你的責任是通知執法人員而非把自己當執法人員,多提昇自我,再來做自認是正義之舉!


所以有精神問題就可以亂砍人?屎尿急救可以亂停車?
還有,檢舉是法律賦於民眾的權利,民眾舉證,警察開單,這樣你懂嗎?
不懂請多提升自我
lin926 wrote:
這麼多人愛舉發怎不轉(恕刪)


你很怕被檢舉嗎?就不要違規啊
LuxGGn wrote:
這麼凶巴巴
祝你長命百歲
開車騎車走路都不會有砂石車夾擊你吼


愛違規的在路上出意外也是系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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