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酒駕一年死200人左...(恕刪)
「同一違規事實再犯」才能檢舉?
什麼叫做「同一違規事實」?
沒有定義,
如何執法?
要同一路口違停才算?
下次離上次違停地點遠一點就不算?
連續違停?
同一地點不離開一直違停,就是沒有再犯?
我笑了,
這條修正條文如果通過,
就表示永遠只能勸導啦!
這幾位提案和連署立委名單我存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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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酒駕一年死200人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