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陳歐珀,你的腦袋和邏輯還好嗎?

前幾天不是才有同顏色的立委說
當小丑又何妨!
坦白說,現在民眾違規檢舉案件實在多到犯濫,大部份的違規情節,根本無關交通安全,也無關交通順暢與否。

簡直可以說是放任甚至鼓勵心裡有病的檢舉魔人,假借檢舉,製造事端,讓絕大多數駕駛人分心,增加心理負擔,乎略開車最該關注的重點,反而增加行車事故罷了。

支持這次立委提案!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酒駕一年死200人左(恕刪)


我宜蘭人
我沒投他
但我道歉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酒駕一年死200人左...(恕刪)

「同一違規事實再犯」才能檢舉?
什麼叫做「同一違規事實」?
沒有定義,
如何執法?
要同一路口違停才算?
下次離上次違停地點遠一點就不算?
連續違停?
同一地點不離開一直違停,就是沒有再犯?

我笑了,
這條修正條文如果通過,
就表示永遠只能勸導啦!

這幾位提案和連署立委名單我存下來了!
MICHAELCUB81 wrote:
坦白說,現在民眾違規...(恕刪)

对!若是明顯重大違規妨害交通秩序者当然赞成检舉魔人多多舉发,加倍罰都好!
但若是到处抓耙子,別人被罰就觉的爽,實則只是一些小小違規,警告勸導不听就罰,這好啊!
還不是長年 執法單位績效不彰、
警車巡邏看到違規事實不取締等等
讓民眾有僥倖心理,太多太多陋習造成現今失控的交通亂象。
違停拍照的手機或相機,需要什麼檢驗標準。
那警察拖掉時會用手機或是相機拍照存証,是不是也要送什麼檢驗標準。
所有停紅線被拖掉的違規魔人,有福了。
民進黨的陳歐珀真的是好樣的。
iunknown wrote:
OPPO就算了,聽說范雲是台大教授,可否請他學生或助理問問他連署的理由是甚麼?
還是只當橡皮圖章,只要綠的提案就連署?


可以去她的臉書留言喔
我常檢舉,但我卻支持他
原因是現在太多偏執的檢舉人了,真正是為了交通而檢舉的正常檢舉人其實不多
看看這板上的一堆檢舉魔人發言十有八九都幾乎是洩憤偏執的語句,就可以看出很多是心理有創傷
長此以往,一直培養並鼓勵正向加強這些偷拍行為一定會出問題,成為社會不定時炸彈
政府應該列表追踪這些常大量檢舉者,並查查是否加工陷人違規的行為。
某個酒駕犯發言人越升越高了呢
民進黨意外嗎?
喔,你說得對。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