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ric8tpe wrote:看樓主的描述,似乎案(恕刪) 看敘述應該是這圖的撞法沒錯。如果是這樣要賠的機率蠻高的。因為主要原因是後面有來車你兒子不敢往左切,然後又煞不住撞人家屁股。如果是違停擋在要過的斑馬線中間讓人過不去撞上側面還有機會不賠。但是還是要譴責違停壓在斑馬線上的車主,擋到行人穿越馬路真得很沒道德。
違停就算了,還停在斑馬線上,還害行人受傷,光這幾點就要對方賠到不要不要的,建議一定要去醫院一趟,要開驗傷單,這是做保險的朋友教的,然後一毛都不要賠,看對方要不要背過失傷人,要他下次他媽的不要再亂停害人~
我們都不當事人 都不在現場 我們知道的資訊 是片面 是單方的 這是很重要 莫忘都更不要亂教 以刑事告訴去逼壓對方 要買保險 動不動驗傷 告人 總有一天換到你的時候 你會對前後左右的人很失望你有右轉被後方機車撞右後車門 被判過失傷害 你有撞過從中間分隔島樹叢跳出來的人嗎 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 被判刑嗎從當時跟你對不起 到家屬來的時候換你要包個紅包 過幾天變成哪痛 不能上班 到鄉鎮調解變成百萬金額 傷者都嘛PO過網問過 學到的招式 都嘛網頁後人教的事情總是要用最快 最小損失 來處理 我有時間 一定報警 等測量 拿初判表 去公所排調解 上地檢署遞狀 等開庭 過一些時間 移到地方法院 又是狀紙 附傷單 支出證明 勞動損失 精神慰撫金請求 修車金額 等等 每次開庭每次都跟仇人一起對庭見面 對錢一直針論 車子有折舊拉 沒收據不能給我錢 搞了一年 判下來 不爽 又上訴 又重復一次仇人一起開庭見面 對錢一直針論 車子有折舊拉 沒收據不能給我錢 搞了一年 判下來 不爽 又上訴兩年下來 這兩組人看人眼神都是充滿敵意 要賠錢的跟拿到錢的 都說法院是恐龍 每天都說亂判 變成時事評論家說政府不好 說哪件不可以這樣 變得很亢奮 很容易跟你吵嘴 不能說他 一有負面新聞時 超興奮告人是權利 但是有成本 過程會磨心 結果都是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