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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撞違停斑馬線的Lexus汽車

漸進曲 wrote:
感覺現在社會上充滿了(恕刪)

其實不用將事情說的這麼偉大,這樣就是要模糊焦點,將每件事故意發揮到極致,就是這樣的心態,才是造成事情的主因
cedric8tpe wrote:
看樓主的描述,似乎案(恕刪)


看敘述應該是這圖的撞法沒錯。如果是這樣要賠的機率蠻高的。因為主要原因是後面有來車你兒子不敢往左切,然後又煞不住撞人家屁股。如果是違停擋在要過的斑馬線中間讓人過不去撞上側面還有機會不賠。

但是還是要譴責違停壓在斑馬線上的車主,擋到行人穿越馬路真得很沒道德。
小弟居住附近前幾年有個案例,
一輛汽車逆向停車在路肩,
結果被另一輛車給撞了,
後來鑑定結果出爐,
逆向停車全責!
違停就算了,還停在斑馬線上,還害行人受傷,光這幾點就要對方賠到不要不要的,建議一定要去醫院一趟,要開驗傷單,這是做保險的朋友教的,然後一毛都不要賠,看對方要不要背過失傷人,要他下次他媽的不要再亂停害人~
我們都不當事人 都不在現場 我們知道的資訊 是片面 是單方的 這是很重要 莫忘都更
不要亂教 以刑事告訴去逼壓對方 要買保險 動不動驗傷 告人 總有一天換到你的時候 你會對前後左右的人很失望
你有右轉被後方機車撞右後車門 被判過失傷害 你有撞過從中間分隔島樹叢跳出來的人嗎 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 被判刑嗎
從當時跟你對不起 到家屬來的時候換你要包個紅包 過幾天變成哪痛 不能上班 到鄉鎮調解變成百萬金額 傷者都嘛PO過網問過 學到的招式 都嘛網頁後人教的
事情總是要用最快 最小損失 來處理 我有時間 一定報警 等測量 拿初判表 去公所排調解 上地檢署遞狀 等開庭 過一些時間 移到地方法院 又是狀紙 附傷單 支出證明 勞動損失 精神慰撫金請求 修車金額 等等 每次開庭每次都跟仇人一起對庭見面 對錢一直針論 車子有折舊拉 沒收據不能給我錢 搞了一年 判下來 不爽 又上訴 又重復一次
仇人一起開庭見面 對錢一直針論 車子有折舊拉 沒收據不能給我錢 搞了一年 判下來 不爽 又上訴
兩年下來 這兩組人看人眼神都是充滿敵意 要賠錢的跟拿到錢的 都說法院是恐龍 每天都說亂判 變成時事評論家說政府不好 說哪件不可以這樣 變得很亢奮 很容易跟你吵嘴 不能說他 一有負面新聞時 超興奮

告人是權利 但是有成本 過程會磨心 結果都是傷心
hu4852 wrote:
原來你是要立法故意毀(恕刪)


打到理解能力有問題的?算是界外球誤擊

哈哈!
閩南語中,「抓耙子」被引申為「告密者」的代稱,即香港俗稱的篤灰、篤背脊或金手指。 やられたら やり返
報下去啊!

警察 法官說了才算數啊!
01就是矯情 wrote:
理解能力有問題

原來你連自己的說法都要否認,那也沒辦法了,自己都不敢面對自己了還有何好說的
違停斑馬線
造成行人以及用路人沒空間
今天是輕傷沒事
如果是致人於死呢?

我住家附近讓我看到違停斑馬線的
我都直接打電話到派出所檢舉
hu4852 wrote:
原來你連自己的說法都(恕刪)


你有看到我有問一句"這樣對嗎?"

你都無法理解?

那社會上有你也會真有趣
閩南語中,「抓耙子」被引申為「告密者」的代稱,即香港俗稱的篤灰、篤背脊或金手指。 やられたら やり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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