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更新(補上第二個影片)DIY LOVE: 這應該是他的本人影片 曝光啦!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個人你告得到的話算你厲害,我告了很多次,檢察事務官那裡都是荒股結案,找不到人

有抓到人記得上來分享一下


看他是否在台灣 是否用假ip

檢調查不查得到身份 不影響我提告的權利&動作



若有結果 有找到人會上來告知, 但他的個資 我的個資 我不會違法曝光



我也提告過幾次 01上對我公然侮辱的, 可能我運氣比較好 檢調都有查到, 有來跟我和解 也有不起訴的

但至少檢調 都有查到人, 都有叫來偵查





看不太懂你的意思 你是說你一直告他 都找不到他, 還是告不同人 都沒找到人過

應該是後者吧! 都找不到他了 你又怎會屢次對他提告
7889523 wrote:
看不太懂你的意思 你是說你一直告他 都找不到他, 還是告不同人 都沒找到人過

應該是後者吧! 都找不到他了 你又怎會屢次對他提告(恕刪)


那個人就是用免洗帳號,用跳板過來到處謾罵的啦.

帳號是不同,不過就我看坐在電腦前面的人應該是同一個

最近我一直在蒐集證據,要告01呢,呵呵~ 因為01一直放任這種人謾罵,回報了也常常很久才處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那個人就是用免洗帳號(恕刪)


了解 我去查了
他假Ip到歐洲
7889523 wrote:
提告了 謝謝...(恕刪)


你怎麼好意思告別人??
尤其是你連po兩篇帶風向要毀滅一個只是把你黑名單的人
還不斷用你主觀看法謾罵對方精神病該看醫生
我真的覺得滿奇怪的
Speed Wick wrote:
你怎麼好意思告別人??
尤其是你連po兩篇帶風向要毀滅一個只是把你黑名單的人
還不斷用你主觀看法謾罵對方精神病該看醫生
我真的覺得滿奇怪的


酸人犯法?

質疑 建議人看精神科犯法?

你似乎一直在汙名化精神病 莫非你.....
7889523 wrote:
酸人犯法? 質疑 ...(恕刪)


請別刪文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神經病」多數人覺得不是髒話,不過用這個詞說別人可能會失去5張小朋友。一名56歲郭姓男子今年6月間與路人陳姓女子起衝突,他便當眾嗆對方「你不覺得你自己是神經病?」,氣得陳女報警提告妨害名譽,因此被判5000元罰金。
據判決書,郭男挨告後矢口否認犯行,並稱「神經病」只是他的口頭禪,他也不認為這樣是公然侮辱,不過法官認為,「神經病」一詞並非客觀上病症(如特定種類之精神病),現代一般語用上多指斥責、蔑視他人的言行舉止,確有公然侮辱意思,雖然他沒有前科,但否認犯行且尚未與對方和解,因此判處5000元罰金,可服勞役5天折抵


你就祈禱他不會去告你
Speed Wick wrote:
請別刪文社會中心/基(恕刪)



你不懂法就別來丟人現眼

那是"當面" 公然侮辱, 我這是放話 評論 頂多告誹謗.

我的樓他沒來 不是跟他互動 引言的對象是你不是他 我這就是獨自放話 獨自評論 對你評論他, 頂多告誹謗 但就內文 誹謗也告不成


六法去看清楚


我一整段話論述連空格都沒有 你用小畫家 桃紅色隔開 就能節錄 pass給他人指控說那是我整句話 完整意思? 你如果是法盲就不要想當google法官 拿著截圖自high



他有x 但他要修身養性 不提告

你事不關己的沾沾自喜 當鍵盤法官說會起訴公然侮辱? 當事人沒提告 等妨害名譽變公訴罪再麻煩你代他舉報

我看你也是有x
你是不是只會人身攻擊??
他只是黑你名單
你就連po兩篇攻擊他
這裡質疑你的人,也被你毫無理性謾罵攻擊
那個"x"是什麼意思??
你為什麼不敢寫??

7889523 wrote:
你不懂法就別來丟人現眼

那是"當面" 公然侮辱, 我這是放話 評論 頂多告誹謗.

我的樓他沒來 不是跟他互動 引言的對象是你不是他 我這就是獨自放話 獨自評論 對你評論他, 頂多告誹謗 但就內文 誹謗也告不成

六法去看清楚


我一整段話論述連空格都沒有 你用小畫家 桃紅色隔開 就能節錄 pass給他人指控說那是我整句話 完整意思? 你如果是法盲就不要想當google法官 拿著截圖自high



他有x 但他要修身養性 不提告

你事不關己的沾沾自喜 當鍵盤法官說會起訴公然侮辱? 當事人沒提告 等妨害名譽變公訴罪再麻煩你代他舉報

我看你也是有x
Speed Wick wrote:
你是不是只會人身攻擊(恕刪)


你是不是很愛當鍵盤法官?

如果是公訴罪 你再來跟我靠北

不是公訴罪 不是非告訴乃論 你事不關己 是在假高潮?


X是什麼字? 你提告了我就告訴檢察官告訴你

你真是有X
7889523 wrote:
1. 他媽媽很有意見 還跟員警說他有吃安眠藥(或許還有說別的) 導致員警通報 想強制他就醫


奇怪 你又不是他媽媽的兒子 有沒有意見 你也不會比當事人清楚~
結果~ 講的好像比他還認識他媽媽~ 真是奇怪~

另外~ 這裡是車版 針對特定人來討論
他也不是公眾人物 實在沒啥好針對他討論的
有沒有工作 是否啃老 根本不重要~

我自己在竹北 很多認識的3-40歲的青壯年朋友/車友也沒在工作啊 家中有土地 收租~
頂多真的沒事 太閒 家裡讓他去開夾娃娃機店 定期補貨
虧錢與否 根本不重要 人家有條件~ 不是嗎?!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