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yau wrote:史上最蠢自殺式騎法,(恕刪) 賓士就是衰.....很多人說過失致死只是程序......可是,你們知道這個程序要走四年嗎?四年內都是過失致死的嫌疑犯......甚至,台灣法官自由心證是出了名的,所以,應注意未注意會有這麼多人嫌........到時候,法官如果各打20大板的心態,寫個10%的肇責,民事就賠不完了......所以,賓士車主真是衰到爆了......
menter wrote:賓士就是衰.....(恕刪) 台灣是無罪論定國家,所以嫌疑犯並不會這樣而有前科,至於走四年是指一般有爭議的,像這種沒爭議的根本不會拖那麼久,只能說你遇到的案件跟這個完全不同,有討論空間這一個很快就會結案了
menter wrote:賓士就是衰.....(恕刪) 哪來的程序四年?檢察官查無不法及違反交通安全規範就依職權不起訴(無法起訴)根本不會到法官那邊不要電視看太多或瞎猜多看點不起訴判決或法官論述相關資料比較實際至於那台機車真的是太有自信了用全力加速認為左轉車道無車絲毫沒給自己閃躲機會我比較好奇的是該案賓士車撞成這樣只能塗牛屎還是找家屬究責因為變成事故車跟需切割板金這費用很可觀的
如果這樣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那砂石車不就也是共犯,擋到騎士視線...就算注意到了,他衝上來根本無法閃.我騎車時,看到旁邊飆很快或排氣管很大聲的,我都會讓他先過,就怕他雷殘或掃到我,但飆仔都覺得自己很會胚,殊不知旁邊人都在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