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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恐怖車禍波及女童喪命的路權討論

YT.Tseng wrote:
不論支道或是幹道 遇到路口 減速...(恕刪)



m5g wrote:
路口應該要減速(恕刪)


不論支線、幹道,遇到路口就減速?? 你在開玩笑嗎.

你要不去歐美先進國家的幹道減速看看

你要不要去先進國家的駕照路考時,在幹道路口減速試試,看會不會被請下車.
你的論點 對也不對
不過 我2012年親身經歷過這種案子 痛苦萬分
我們三方速度 在法院判決要點中 就是明確影響刑度(北院古姓法官 計算速度與煞車距離 燈號 駕駛注意程度)跟肇責比例 賠償金額 
沒有實際跑過法院的 大概也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鍵盤法律人 真的太多了 (不是🈯️樓主)
常識跟法庭專業知識 是不同東西 不是google就可以解釋一件社會新聞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車速只影響車禍的嚴重...(恕刪)
特斯拉那駕駛有「未注意車前情況」的問題,以那個車速來算,它當時離路口還有距離時,就應該看到前方有輛車從右邊竄出來,銀色車子都快佔據路寬1/2,如果說沒看到太扯了,再說,那條路限速50km/hr,特斯拉那個速度明顯超速,有路權不代表可以超速!
有時候不太能理解, 狂飆的車主到底在趕什麼!?
也許他有一百個需要飆車的理由, 但是這下出了人命, 該怎麼辦!?
特斯拉車主很明顯是有看到銀色車,因為他很明顯踩煞車又變換車道,但是因為他車速過快,所以閃不過去。
有錢不一定垃圾,不過這傢伙絕對是垃圾,看到有人有車還不減速。
這根本不需要討論吧!討論怎樣超速不出事嗎?任何車輛行經路口一定要放慢速度,請問有什麼問題嗎?需要討論什麼?你不放慢速度換做是誰結局都一樣不是嗎?這跟什麼主幹道支幹道沒有必然關聯
Smart
為女孩感到惋惜
都快過年 還發生憾事

直行車 當下應該要急煞!
路口明明有車出來 (為禮讓主幹)
有異狀 還是想衝過去🤬

只能說路人剛好行經 真衰

※一堆說速度不是主因
用嘴巴敲鍵盤?
市中心街道開110阿
不就很厲害 笑不敢啦
這就是台灣的教育.....

路人都站上路口了,車輛卻不減速~

路人站上路口就是絕對的路權!但是台灣呢?有多少開車人是會禮讓路人的?

去完歐美國家我只能說在歐美國家走在路上行人只有爽而以~

可以慢條斯理的過馬路,也不會被汽車按喇叭!國外駕駛就是多麼懂得禮讓所以事故可以比台灣少很多~

反觀台灣呢?這社會環境到底怎麼了?每個開車都在搶快~到底是有多趕?

禮讓個幾秒是會耽誤你多少時間??
看了好幾頁的討論,都沒有人討論到行人的觀念,看新聞的影片片段,三位行人先穿越馬路然後到中間往分隔島走,也不看背後來車,在路上看了很多這樣行人觀念,路權最大沒錯,但是,別人是車子損傷,行人則是拿命在換,馬路如虎口,觀念不對,就是一條命,死了還好,殘了才可怕,過馬路就是要看好時機快速通過,很多人大搖大擺的認為開車的就是會讓,其實有在開車都知道,看到當然會讓,就是沒看到才會造成意外,意外之所以叫做意外,就是因為是意外,希望這個影片可以提醒駕駛人注意安全,也希望可以提醒行人,想要藉由分隔島保護你是不可能的,路權再大,駕駛人賠償再多,處罰再多,都換不回一條命。
08公08,哥愛哩來公08妹賽公08翻譯:恁爸說恁爸,還要你來說恁爸不能說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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