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誰會想要花時間去檢舉別人
如果有收到一些情節不大的違規罰單
先好好想想檢討一下自己是不是自己開車去侵犯到別人
太多人騎車開車根本不管別人死活而不自知
惹毛了別人有很大的機會被跟拍檢舉
以樓主提供的照片 舉發是有爭議的
交通法規是沒有"逆向超車"這一項
類似情形主要是以"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和"跨越雙黃線行駛"來舉發
照片上樓主只有單側部分車身跨越雙黃線
依過去的案例 因為有時候路肩路況或道路狹窄或連續彎道
有些車主不得已或不注意單側輪壓線或跨越雙黃線
法規並沒有詳述單側越線是否滿足"跨越雙黃線"
因為檢舉上會有爭議 也避免濫訴
比較嚴謹作法都是以雙側輪都跨越雙黃線才舉發
同理 "駛入來車道"更說不過去
另外有一個觀念是大家常常誤解的
所謂"超車"指的是不同車道的行為 在同一車道是"超越" 前車
一般道路同車道超越前車是合法的 如果同車道不能超越前車還得了
舉個例 前方有機車腳踏車慢行 後方機車當然可以超越前車
汽車如果有適當安全距離當然也可以超越前車
同理前方有汽車慢行
後方機車或汽車有保持安全距離當然可以超越前車
同一車道 尤其是山路或窄巷 前車靠邊或減速
只要對向無來車安全無虞 後方車輛當然可以保持安全距離超越
車身沒有全部跨越雙黃線都不該解釋為違規行為
否則和真的逆向超車相比失去比例原則
以樓主的照片來看 嚴格來說樓主並沒有"超車"行為 是"超越"前車
而且如果前方車輛沒有靠邊行為 樓主要不跨越雙黃線超車也相當困難
可以推測當時前車可能有靠邊讓道的舉動
果真如此的話 樓主超車後前車卻又檢舉 其心可議阿
結論是如果警方以"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或"跨越雙黃線"舉發 是可以申訴的
至於"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警方沒有備註違規行為
而一般道路主要分單行道 單一車道 雙向二車道 多車道
所謂"多車道"指的是同向兩車道以上 但不包含慢車道
樓主照片上是有劃分慢車道的雙向二車道 並非"多車道"
所以不論警方基於任何理由開單 都是可以撤銷的
檢舉警員引用法條錯誤 也顯示其對交通法規不甚了解
那第一張罰單撤銷的機率也相當高
先不論雙方駕車行為是否適當 但申訴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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