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 ventura wrote:
麻煩胡扯先打草稿
德國是第一個有高速公路的國家
高速公路雖然不限速
但是事故死亡率在開發國家中是屬於低的 (比美國 台灣還低)
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 嚴格執行左側超車 (最內側超車道只拿來超車用)
還有不到兩成贊成限速是很大反對聲浪?
下圖是幾個國家的高速公路事故死亡率 (單位: 死亡人數/車輛行駛每10億公里)
*台灣107年統計是 2.2 (比德國還高)
事實上 反對的民意是持續在成長的
曉得 wrote:
高速公路全球資訊網的現行規定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2.內側車道:供小型車超車使用,另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
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