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追再一路檢舉,就有點太過了..跟上次那個跟好幾公里到家,還在門口等的一樣其實檢舉一張跟檢舉很多張一張的效果其實比較好那這個案例,只有一張,當事人多半收到就摸摸鼻子繳了很多張,是我也申訴或是到行政法院打打官司幾百塊拼幾萬塊...當然拚...再者如果只有一張,申訴或上法院就不容易撤銷因為片段短,沒有讓法官或被舉發人借題發揮的空間即便亂判,在上訴後也容易被打槍第三,緊追在後,可能會有黃雀,檢舉兩車競速
檢舉魔人心理本來就不正常,檢舉失敗一張罰1000看你多會挖洞給別人跳逼車重大惡意違規,惡意尾隨跟拍觸法 就只為了拍前車是否有違規,有沒有想過自己是什麼德性如果你自己被舉證出來隨便一張都是上萬起跳,甚至要面臨刑責,不要只會陷害身邊對你友善的人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平均時速約74公里(3.8/3(5/60)x60≒74),而該路段最高速限時速60公里(重翠橋以東)至80公里(重翠橋以西),顯見兩車當時持續以高速追逐中...(恕刪) 這種法官就是單純在玩文字遊戲64快速道路上 平均時速74公里 計可以 顯見 高速追逐中這也太逗了吧 我以為是講 平均時速150勒
應該要改成檢舉人不能犯同樣的違規,若有,罰單雙倍以上伺候,用這證明你的正義是行得正坐得直的因為我100%不相信這些檢舉魔人[這輩子]任何時候會乖乖找好[停車位]不管事機車還是汽車,下去便利商店或是麵攤郵局買個東西辦點事。加油吧~這樣的正義才是正義,不要只會要求別人,要證明自己也做得到。併排停車很危險,這該檢舉我也很贊成,我也檢舉過這種因為真是.....。但不影響到人車的靠邊停就看自己能不能也辦得到嗎
STUT4055 wrote:檢舉魔人心理本來就不正常,檢舉失敗一張罰1000看你多會挖洞給別人跳...(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我上個月在自家公司門口地上停車也莫名其妙被檢舉立馬申訴申訴成功後再臭罵經辦員警一番
太有才了,本日最佳短篇,好笑內應該寫出了好多人的心聲fsvbzq wrote:紅線違停~送你一張罰單~我哪有紅線違停~我是車子怪怪的~我怕會爆炸~所以趕緊停車~只是先下車逃命而已~買了雞排壓壓驚之後~如果車子也沒什麼事的話~我就會開走了~不是違停啦~
警力不足理應招考應該補足警力多給社會人工作機會一個.....光不補充警力使用更合法的公權力只想省錢省下來的錢從未說明用去哪根本是惡搞.......法治國家是這樣弄得嗎?...........不是把權力下放給民眾堪稱合法要不要全民配警槍呢?.........下放民眾從未經立院立立法過關這種法哪來合法?公平正義何在根本亂來!以後法院開庭我看可以不用法官下放給.....觀審員去評判好了........直接把台灣法官聘用金也省起來不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