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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姑在路上使出凌波微步,無法可管嗎?

這算還好了!他還有看你一眼已經算是警示了!! 我有遇過直接背對著你~然後禿然往左出來然後再直走!!我真的嚇死了!!
支持樓主捍衛路權衝鋒輾壓三寶,讓他的親人省下照顧三寶的額外支出。
雖然這種行人很令人嘔氣,但...不錯了
起碼在我活動的區域,這種行人已經屬於我可以接受的程度(讓我足夠時間反應都算OK)
本人開車騎車觀念....能讓就讓,不差這幾秒~
但是讓我反應不及差點事故,絕對檢舉!!(行人無效 XD)
不過要是我是樓主,我會等這位大媽過完馬路後車子再動,畢竟已經是"凌波微步"哪知道她會不會突然停下來
整個影片中最惡劣的是那些占用騎樓的違建和路霸

但政府都不管 檢舉也沒用
其實不用怨嘆
無論你在哪個國家都好,你就是要遵守這個國家的法規與秩序與道德標準
就算你心中有千百個不滿,但相信我,

無論你去哪個國家,都不會讓你100%滿意的
八月二十 wrote:
其實不用怨嘆無論你在...(恕刪)


台灣可能50%都沒有
William945 wrote:
有時候很感嘆台灣雖然...(恕刪)


這時候狠一點的駕駛會希望出現一個跨越黃線超車的摩托車給她一點人生經驗= =
不過如果回頭想想這是你媽,可能會希望她不要出事,至少我遇到不常態的駕駛或是路人都是這麼想就好多了,
這種小路你放慢就對了,她至少有回頭,往好處想她只是個長輩,人也和藹可親,這樣可能沒這麼氣了。
劉奕兒612 wrote:
法官只會依法論法 不...(恕刪)


你還是先看過相關的判決書,再來發表高見吧。
剛好這裡有一篇新聞,把我說的全報出來了,看有沒有論道德?有沒有5成?


這案例雙方都死亡,各負5成有沒有?法官是不是說了「很大的道德風險」這就是論道德。
我國司法判決雖然是依照成文法為先,但實際上參照英美法系的判決還不少呢。


再跟你說喔,駕駛會只因沒注意車前狀況,撞到行人會依情況判到7成的責任,這都是有判例的。
再給一篇相關的報導,鑑定為7成責任,你怎麼說?


依法論法?看情況啦~
法庭上攻擊防禦當然依法論法,但判決還是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尤其是道德倫理更是被濫用在司法判決上。
這就是鬼島台灣。
William945 wrote:
有時候很感嘆台灣雖然...(恕刪)

這個叫做白目吧~~
sjx2003intel wrote:
你還是先看過相關的判決書,再來發表高見吧。
剛好這裡有一篇新聞,把我說的全報出來了,看有沒有論道德?有沒有5成?

放心啦
我判決書看的比你多 你PO的兩個案例我也看過
早就料到你會搞不清楚拿跟樓主狀況不相關的案例
況切看新聞也只能看到皮毛而已啦

第一個是行人闖紅燈 有沒覺得怪怪的?
行人在哪裡會闖紅燈?路段中?
樓主遇到的狀況你會說行人闖紅燈嗎?
當然是在斑馬線才會...斑馬線誰有優先路權不用我說了吧?
判5成也只是剛好 沒判7成就要偷笑了

再來道德說 你就倒因為果了
法官的意思是說如果沒規範車輛 那車輛去撞違規行人都免責而產生道德風險
所以才會有交通法規來規範駕駛要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更不可能駕駛沒違規 卻用道德去科責 違反道德要用哪條法律來科責?法治國家不可能有這種事
該騎士被判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暫停讓行穿道行人 這就是違規
根本無關道德 整個判決書也沒提道德這兩個字 更不用說受訪的不是承審法官

第二個著名案子就更不用說 遠遠就看到行人 按喇叭還加速
如果判7成合情合理...不確定故意?有認識過失?
問題是法院根本還沒判 那是警方的初判表...
警方的初判表不會說誰幾成責任...

最後跟你講簡單的道理
車道上車輛的路權大於穿越的行人
要成為肇事主因 要像第二個那類的才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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