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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9歲騎士「雙載18歲女」逆向撞砂石車慘死!

車速過快+跨線+兩人都沒戴安全帽...這種的不需要憐憫,活該!

沒有要戰南北但南部人真的把交通規則和號誌當參考一定要出事了才知道痛

之前常下南部好幾度看到的狀況都覺得在北部這樣開車或騎車一定會被打~"~
酸民、仇富者發言請自重,窮不可恥可恥的是既窮素養又差!
通常留情面 沒大礙的受害者都不會跟死者求償啦
反倒是身為加害者的死者家屬可能會繼續向受害者提告
8+9的素質 父母八成也是社會低能 所以一定上訴

然後那台左轉的貨車 會因為告訴人對法律知識的薄弱認知而忽略
然後肇事貨車作為被告 卻勝訴 8+9父母也不會知道要對左轉貨車求償
這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87父母狗胡賽
拒買韓國貨,如果你還在哈韓就不要怪台灣經濟差,因為你就是罪魁禍首.
iijima_ai wrote:
你確定不是為了閃避違規左轉貨車,被迫逆向?...(恕刪)


是被迫逆向

我常在停等紅燈時看到後方很多機車被迫跨雙黃線逆向
遇到這種情況 就算要超車 也要確認對向是否有車吧 下次別再這樣囉..........
阿 他自己都不想活了 有啥辦法 ........
R154842 wrote:
通常留情面 沒大礙的...(恕刪)

我在市區開大車,遇到汽機車違停而唯一選擇強迫變換車道或逆向,發生肇事變換車道那位都要負最大責任,違停責任很少啦
這案例還有其他的選項, 等一下等大貨車過去就行, 但機車選擇了違規, 大貨車司機責任很少啦
我想他學到教訓了!!下次不會再犯了......
sugizo74025 wrote:
台灣人對於路權的觀念...(恕刪)
16歲小孩子無照歸無照、但直行機車有其絕對路權 !

假設這小孩子就算時速破百,貨車在不能跨越的地方違規左轉,撞上也會是主因。...
(恕刪)


覺得這是很奇怪的觀念!

非法拿到了不是自己的錢,拿的人可以聲張所有權嗎? 如果能聲張就不應該有竊盜罪或貪污治罪條例了,大家都去偷錢吧!

如果不能聲張,爲什麼非法拿到公共道路使用權的車輛駕駛可以聲張路權?
真是勇猛用生命捍衛路權,保衛台澎金馬就需要這樣的年輕人。
可是沒戴安全帽直接跨越雙黃線超車,起碼也看一下對向有沒有車輛再超車吧!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太衝動了!
很多女的很喜歡被騎很快的男的載
她們應該是喜歡上這種很刺激很爽加上遠遠拋開別人的快感

因為她們年輕離死還很遙遠,不認為這事會降臨在自己身上,一切都是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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