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意思是該車主續意將車子停在紅線區,是這樣的意思嗎?一連12 天每天一張,該車主莫非主張應該天天補滿 12張罰單,共 144 張罰單?集滿10 張罰單有送免費為廷親一次嗎? 哦,有送免費違停一次?狼0223 wrote:法官說劉某有把車開走後一陣子又再度停回原紅線...(恕刪)
狼0223 wrote:最後法官語重心長說,...(恕刪) 真的...其實真的只有習慣性佔便宜的慣犯才會習慣性叫別人別計較~併排買個飲尿停一下又不會怎樣,高速公路下錯交流道~螃蟹一下又不會怎樣,白線隨便停管你住家門店家口會不會擋出入 (會又怎樣?不爽喔?)其實併排螃蟹擋出入都可以開紅單, 被開的也別計較囉!開好開滿~罰的好!!
請問一下,1. 檢舉是不是要有路名啊??高速公路上違規跨線,要拍到交流道口嗎?不然怎知道在國一或國三2.紅線晚上10點後拍照也算違規嗎??警察會受理嗎??3. 紅線或併排應該也不會拍到路名,這樣怎麼舉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