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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求償難道我要的太多?

車禍受傷,人還在,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我給你一個建議:
你上了民事庭,一切只能依單據計算求償金額,不是不能求償二個月薪水,而是你要有醫療診斷證明,證明你無法工作,並附上公司請假證明,如果沒有,你只好吞下去............
十萬合理嗎??只有受傷的人才知道,網友只能看戲!!
7946138956 worte:
今天去調解委員會真是...(恕刪)
如果上列費用(除了精神賠償外)都有證明
10萬合理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這類事情偏偏很容易碰到耍無賴的人,
建議樓主所有 電話/對談 都錄音存證,或信件/訊息文字留檔,
不然即使到了法院,只要對方翻臉不認帳,
光是要舉證這些就累翻了。
分享親友去年的車禍賠償經驗

親友是公車乘客,因為台北客運公車車輛緊急煞車,以至於在公車上跌倒受傷。主要傷勢:

1. 頭頂縫兩針,
2. 某根手指韌帶斷裂以及手指骨折,開刀手術接回韌帶以及斷骨。
3. 臀部大腿淤青

車禍當天就對肇事者提出刑事告訴,過程中也開過一次刑事庭。後續在調解委員會上,完成和解後撤告。

就醫 (含復健) 總共 28 次,強制險理賠金額 34,125 元。

每次就醫(含復健) 的交通費都可以不憑收據,依照計程車費率申報交通費用。包含其中有一次是到外縣市就醫,申報 3,000 車資也獲得全額賠償。

公車公司的理賠員相當坦誠,提到說頭部有縫合的話就認定有腦震盪需要休養,一般行情大約是 3 萬起跳;若有骨折的話賠償金額是十萬以上,有開刀手術的話再往上加...

最後和解的賠償金額是 16 萬元 (不包含強制險),三天內匯入帳戶。台北客運公司處理態度非常積極成熟,車禍當場先包紅包壓驚,然後再送水果藍到家裡慰問。治療過程也一再要我們要求醫院用最好、最貴的藥物或是器材治療,自費也無妨,公司一定足額賠償。

<強制險的賠償明細>
7946138956 wrote:
恩,錄音來不及了,半...(恕刪)


這個case,感覺上樓主如果告下去,對方應該會來主動談
7946138956 wrote:
了解,我先再問問看免...(恕刪)


免費律師真的不必去問.

第1你是弱勢嗎?
第2那個律師真的不把你當回事.
樓主要兩個月薪資?

別搞笑了,

你是被撞成重殘住院兩個月嗎?

這個上法院絕對被扣除。所以賠三萬。

診斷書、醫學上只有骨折一詞。

但是樓主不要看見診斷書寫骨折就要大開口。

這種很輕微很輕微的骨裂,賠償金會是正常要開刀真的骨斷的 1/4 而以。

也就是如果肋骨全斷賠10萬,

骨裂自行休養就是剩 10X1/4=2.5萬

自己衡量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樓主要兩個月薪資?別...(恕刪)


誰說一定要住院才能請領的?
只要醫院開出證明,期間你也有按時回診
就算你在家休養,也是照樣可以請領

醫院不是吃素的,他們開出的修養時間,也是要有依據
勞保本身也有個衡量基準,你休養太久,勞保局也未必照單全收,端看你提供的證據夠不夠佐證

樓主,告下去吧,10萬說真的---- 你佛心來了
感謝大家的建議,總之會將能提供的收據證明診斷書都準備好
提告之後給法院判吧
判多少都當作一個經驗

畢竟原本和解的金額,對方本身也不打算支付
就一個拖而已

後來調解時那個主席開的金額6萬
那主席也是有點偏幫他
過失傷害罰則最高6個月,一開始就直接跟對方說可能判一個月
我方詢問不是聽說三個月?他也說,沒有,只有一個月
最終金額6萬不只我沒接受
肇事者也堅持原本的4萬5,甚至還要繼續分期
想一個月5000,一萬的
也是要拖半年到一年
如果同意分期之後還不能再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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