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jima_ai wrote:
我個人是不奉勸他人以身試法,但是如果你要造假對方違規時間逕行檢舉,我倒是無所謂。
再提醒一次:如果差個3、5分鐘,還可以說是儀器誤差;要是差個一天甚至一個星期......檢舉人等著上法院
檢舉違停,
就算影片時間就算是2030年,
但是我在檢舉的敘述上,給的是正確的違停時間,
上法院絕對還是違規者敗訴!
只是目前警方要省事,影片時間與檢舉敘訴時間要一樣,
但這絕對不是正確的流程。
很多刑事案件的監視器,時間根本都是不正確的,
照樣都是判刑。
不要因為監視器時間不正確,犯罪就不算,違停也是。
違停喔,不要扯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