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448 wrote:人家車子右轉有打方...(恕刪) 這就讓我想到之前看到的一篇文法律沒規定公車捷運上要讓座,沒讓座像犯法一樣可是法律規定汽車在行人穿越道要禮讓行人,行人沒讓車過好像很不道德一樣呵呵
Adeee wrote:其實用民族性這個帽子...(恕刪) 真的!!!不要一竿子打翻全部人之前辛亥路右轉羅斯福路的時候因為兩線道都可以右轉最外側的已經很多車了所以很多車就跟著我走第二線道要右轉時大家就一起禮讓行人到最後就算行人還在對面正要走過來我跟旁邊那台也沒有搶快後面的一堆車也都沒有按喇叭那位行人看起來也很開心突然好像到了日本大家一起禮讓行人的感覺真的很棒希望上面不禮讓行人的野蠻人過馬路時不要遇到跟自己一樣野蠻的人然後被困在路中間再來幹幹叫
就直接檢舉看看~我相信這棟樓大部人開車騎車都不會讓行人我岳父去年被檢舉一次 被罰2000元~他還把罰單照片拿給我看我看過之後只說 (爸~這只能去交了 真的違規)重點是~他不敢讓我岳母知道被罰,因為會被罵外加一句(你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