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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右轉時 "關門" 這檔事


cyt7241208 wrote:
再次說抱歉我真的做...(恕刪)


所以我不是說關門是交通文化不好的產物

又沒叫你照著我寫的做

還無敵星星咧, 文都不會看就噴
Black Ocean wrote:
首先,你要知道,在這邊很多人的認知,慢車道=機車道,因為機車族認為慢車道是他們專用的行車道
其實在交通規則中,右轉車輛並沒有"必須"要先切到慢車道才能右轉
只有要求要在外側車道"或"提前切入慢車道,這個外側車道指的是最外側的快車道,並不是慢車道
但在實務上,通常為避免在外側快車道右轉,會受到很多在慢車道直行的機車影響,建議都是先提前切入慢車道準備右轉比較好
會覺得為什麼法規會允許汽車在外側車道也可以右轉,去影響慢車道直行車
這是因為,腦殘的交通部,開放機車可以直接行駛慢車道,甚至讓機車族都認為慢車道=機車道的地步了
慢車道原本的設計就不是給機車騎的,開放之後才會延伸那麼多問題


那就希望多討論
讓更多人知道

從google地圖我生活圈的道路

2009兩車道加上機慢車道
2017兩車道加上機慢車道
靠近路口縮減廢掉機慢車道
增加左轉道變3車道(這種還不關門就真的是機車殺手)

一直有改善了
只是車道緣線離路旁水泥
中間有近3公尺的空間
不關門機車一定騎那塊空間的

Black Ocean wrote:
只有要求要在外側車道"或"提前切入慢車道,這個外側車道指的是最外側的快車道,並不是慢車道...(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應該先問問為什麼後面的機車看到前面的汽車打燈

還硬要從最外側後來居上直行呢?

說路權你在後面 說打燈也有打了 被撞才在那邊硬凹受傷+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


什麼叫依序前進??你不知道吧! 開車的"關門"就代表他的車子在你右轉的機車前面了, 機車就該保持距離依序右轉, 不對嗎?

, allenhuang1971 wrote:
也讓想右轉的機車不知道他到底要幹嘛...(恕刪)

鬍鬚小哥 wrote:
應該先問問為什麼後...(恕刪)


對阿 對阿


b71614719 wrote:
四輪大爺要右轉了

賤民自己要讓阿

我有打方向燈啊

讓一下會死嗎?

別用生命捍衛路權啦

關門是好事,關了門之後要跟上車速,明明離路口還那麼遠,
大部分汽車關門後都會大幅減速,導致後方機車要冒險往左切,
摩托車跟汽車是要互相的,摩托車是不是也可以上來主張說,
非禁行機車的道路我就是要騎中間,騎邊邊太危險容易被車撞,
以後單行道或外側道摩托車都騎中間的話,那大家就塞爆了。


Black Ocean wrote:
首先,你要知道,在這...(恕刪)


照你的羅輯機車走天上囉

所以這個路口只是少個交通號誌

叫做

禁止汽車右轉



hpvs19 wrote:這個路口要重新設計的確要花滿多腦筋!
1.無法設計右轉道
2.綠燈亮直接右轉會跟機車發生危險

cyt7241208 wrote:
先說所謂的 '關門...(恕刪)


這是專業的

避免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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