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adoyakumo wrote:
我還遇過大樓地下室停車場,自己的車位被外車佔走,警察也說無法管,只能幫我想辦法聯絡車主。
過年大半夜到家,已經累癱了,然後發現自己車位被佔,也不留聯絡方式,警察打電話也不接,真的是很想幫他裝飾一下車子。
這點台灣真的該修法,在美國可以直接叫私人拖吊場拖走,
車主想拿回車得先付清一百多美金的拖吊費。
烤雞翅 wrote:
笑死我
去研究清楚美國法令好嗎
私人可以拖走公共道路上的車?
私人公司有權判定違停與否?
私人可以強制執行公權力?
fs1013 wrote:
二、在美國,你停在我家車道通公共道路的唯一出口,
我可以打電話給拖吊公司把你的車子拖走,拖吊公司會跟你請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