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CHIENWEN wrote:
成熟點不要搞到像小...(恕刪)
哈哈哈,笑死人了,你要不要自己去前面看看






小學生不就是你自己嗎

這樣就能夠說的通了

也只有小朋友才會將受害者硬凹變成加害者

也只有小朋友會將那種程度的喇叭,硬凹變成逼車

唉唷!
這樣講,每天新聞交通事故,有出現喇叭聲的不就都在逼車!
到底是阿伯逆向行駛逼車,還是順向守規矩的人在逼阿伯啊!?
好啦,跟小朋友不需要講那麼多

上面幾樓提問了好幾個問題,小朋友也沒有一次正面回答,
只會用一些意有所指的話來抹黑跟轉移焦點而已,
對事件主因,違規迴轉、逆向行駛跟遮車牌完全視而不見!
下次別再拿雞腿出來亂晃,大家都看的見啦

LIN CHIENWEN wrote:
"法律規定"按壓喇叭以2次單聲.每次0.5秒為限
樓主已經很明顯違規.如造成他人危險.可視為逼車行為
唉...不要您講的法是法.別人說的法就是屁
世界真的不是繞著您在轉的
要裝瞎要凹也多拿一點程度出來
不要像九官鳥一樣只會模仿兼跳針
這樣會造成別人的很大的困擾ね....
小朋友又跳出來找人吵架了阿


這麼厲害要不要順便連違規迴轉、逆向行駛、遮蔽牌照,一起貼上來,
我從來問的都是上面三項,你還在喇叭喇叭的跳針喔

怎麼你就是看不到阿伯的危險行為阿?
莫非這就是第三隻眼與眾不同的地方嗎

明明是阿伯危險駕駛,卻轉身指責後方按喇叭的用路人


違規迴轉又逆向行駛造成後方用路人危險,在那邊扯順向的在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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