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是很有效 但唯有上法院 並且法官問及是否注意到對向來車 要說有 並且因下雨慢速轉彎 且指責對方行徑路口未減速 疑似速度過快煞車不及才撞上你 多少會影響給對方的賠償 但對方要是沒醫療險 你多少會按比例附加賠償的 絕對不是足額給
聾子聽啞巴說瞎子見鬼 wrote:上法院講,獅子大開口的賠償被減到不足一成比比皆是.(恕刪) +1精神賠償就是沒單據也想來要錢的就讓她告吧除非你很在意過失傷害或是你錢太多另外就算只是騎機車最少也加保個第三責任險100/200/20 這樣一年也才幾百元台灣人的保險觀念真的太差了
第三責任要保啦 機車汽車都要,再來遇到獅子大開口的就先跟他談 ,再來要去醫院探視 記得留下證據 證明你有關心想和解,在調解談看看,對方堅持81萬的話就上法院吧 通常法官會看你能力態度跟是不是初犯跟對方傷勢來訂賠償金,最糟頂多有前科就是但金額應該是會變低很多
a814133 wrote:就以初判表對樓主很不利,想要翻盤就是找自己有利的證據去推翻初判表的結論...(恕刪) 訴訟時初判表沒什麼用,要以肇事責任的鑑定為主。樓主錯在一不裝行車記錄器,二警察來前讓對方走掉,三筆錄沒提對方沒開燈...辯起來有點難度,但也不是不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