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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逆向,照樣可以天天檢舉路上的交通違規!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撞死過人一樣可以當...(恕刪)


我就想問一下

你自己違規的時候會檢舉自己嗎????


ztx wrote:
不過第一次去應該還是不敢走。


確認手錶上的時間,

屬於單行道時限內,就可以勇敢前進,哈。

fayalabdanny wrote:
我就想問一下

你自己違規的時候會檢舉自己嗎????


不會,

因為我會讓其他檢舉者來檢舉,累積他們的善行。



這地點好熟悉阿
每天都會經過呢
正隆廣場旁的長安街
沒有什麼100%路權啦!

撞違規行人都有肇責了,"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就搞死你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先紀錄你的留言。(...(恕刪)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重點是你如何證實因100%路權所以與那台腳踏車肇事是他賠你錢而你免責免賠?


不用證實,我用膝蓋想就知道。

就像回覆你一樣,

我用小指隨便打打字應付就可以。
fayalabdanny wrote:
我就想問一下
你自己違規的時候會檢舉自己嗎????

當然不可能啊!
至今為止我還沒看過有哪個檢舉人願意被大眾檢視自己的!

花漾年華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就搞死你了


不會啦,

我請律師、保險,處理就可以。
小弟對大大你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更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
你有100%路權應該直接給他撞下去要為民除害機不可失阿,下次不知何年何月得償所望!!!!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不用證實,我用膝蓋想就知道。
就像回覆你一樣,
我用小指隨便打打字應付就可以。

不用你說我也知道100%路權免責是你自己幻想出來的,我只是想要你自己承認罷了!
哈哈哈哈哈,果然是你自己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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