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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告訴你,不要再自以為大型重機可以車道分割了~

tansywen wrote:


這就是台灣法規的...(恕刪)

現行法規就是平面道路上 重機 比照汽車 重機不是普通機車 要騎重型機車就必須要有不是小白牌的認知 以上 只能遵守 就好比小白牌必須兩段式左轉一樣 不想遵守就是用錢去繳國庫來抗議 無可奈何!

粉紅喵喵公主護衛長 wrote:
現行法規就是平面道...(恕刪)

說是重機比照汽車,但上高速公路又變機車一樣無奈。
所以以後車隊出遊不並排 台灣路口小就像汽車排好這樣看汽車用路人會不會檢舉重機佔用道路


Shiu Jan Jia wrote:
唯一爽的只有政府
怎麼不想想為何政府沒辦法管這些事
這根本不是只有行政怠惰就能解釋的

當人民無知時,政府就是最大獲益者!
更何況有人民自願當政府的打手,政府更是樂在其中。
[惡法亦法],不就是統治者控制人民最好的脫責之詞。
tansywen wrote:


說是重機比照汽車...(恕刪)

歸究於 台灣駕照太好拿 且又終身制及車輛不確實保養 四輪大爺有路隊長 已經不稀奇了 現在 有重機路隊長了 車爛到連白牌都超越了
如果真為台灣好 應該要提升駕駛人的素質才是真的 如果人人都能騎快車快開車且能注意前後左右及保持安全距離的話 國道開放又有何不可
問題是 台灣人 車下客客氣氣 上車 就自私自利 無奈之至!

orea2007 wrote:
因為台灣能領牌上路的車寬上限就是3000mm
普遍都只做到2950mm而已
看了幾款路上常見的巴士跟拖車頭最多也只有2975mm

領牌的車寬上限,是2.5公尺寬,不是3公尺寬

就算是2.5公尺寬的大車,只要開在車道正中間,與隔壁車道的大車,也還有0.5公尺的距離,更別說一般小轎車只有1.8~2公尺的車款,會撞到真的是雞腿換駕照的了
開四輪會亂鑽的路過
純粹看二輪自相殘殺
鬼島就是棒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對啦對啦,這些四輪...(恕刪)


訂定法律的目的,是讓大家有一個參考的標準依據
不是每一條都能適用在各個情況

就以有些擁塞的路段,有警察或義交在指揮,他看到路況適合你這條雖處紅燈,但綠燈向並沒有車
他指揮你們這道先走,這算不算違規呢?(如果有人故意截取片段來檢舉呢)

有龜速車擋在前面以很緩慢的行駛在山路的單線道,如果他就是故意在等,不管是汽車或重機該一堆都跟著他後面
還是該從左邊跨雙黃線或從右邊走路肩超過他呢?

然後又被檢舉,這樣的社會是對的嗎?

要把檢舉變成正向一點,應該是PO出或舉報一些,惡意違規去影響他人安全

當然很多的路線或法規上設計都是漸漸被改善的更好,而不是一開始就很理想

但這些改善都是靠檢舉?依據.....什麼來修正.....

對於那些的汽機車主來說,守法是應該的,不守法,想要違規,那可能會出現一些意外
就本來要格外格外小心,不能因為想要搶快或搶道或....而去危害他人

不小心違規的,故意違規的,端看當下的心態......

有不少應該都有被偷拍檢舉過,會舒服嗎?細想當下是故意的嗎?還是其它人故意的導致自己不得不違規去避他呢?

我覺得重機應該可以同車道等紅綠燈時停兩台,不然一台佔一個空間確實很可笑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對啦對啦,這些四輪...(恕刪)


說了這麼多不就是看不慣自己跟傻子一樣在那塞?
當傻子也是你自己選的
騎車騎成這樣我真不懂為何不直接開車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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