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這就是台灣法規的...(恕刪) 現行法規就是平面道路上 重機 比照汽車 重機不是普通機車 要騎重型機車就必須要有不是小白牌的認知 以上 只能遵守 就好比小白牌必須兩段式左轉一樣 不想遵守就是用錢去繳國庫來抗議 無可奈何!
Shiu Jan Jia wrote:唯一爽的只有政府怎麼不想想為何政府沒辦法管這些事這根本不是只有行政怠惰就能解釋的 當人民無知時,政府就是最大獲益者!更何況有人民自願當政府的打手,政府更是樂在其中。[惡法亦法],不就是統治者控制人民最好的脫責之詞。
tansywen wrote:說是重機比照汽車...(恕刪) 歸究於 台灣駕照太好拿 且又終身制及車輛不確實保養 四輪大爺有路隊長 已經不稀奇了 現在 有重機路隊長了 車爛到連白牌都超越了如果真為台灣好 應該要提升駕駛人的素質才是真的 如果人人都能騎快車快開車且能注意前後左右及保持安全距離的話 國道開放又有何不可問題是 台灣人 車下客客氣氣 上車 就自私自利 無奈之至!
orea2007 wrote:因為台灣能領牌上路的車寬上限就是3000mm普遍都只做到2950mm而已看了幾款路上常見的巴士跟拖車頭最多也只有2975mm 領牌的車寬上限,是2.5公尺寬,不是3公尺寬就算是2.5公尺寬的大車,只要開在車道正中間,與隔壁車道的大車,也還有0.5公尺的距離,更別說一般小轎車只有1.8~2公尺的車款,會撞到真的是雞腿換駕照的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對啦對啦,這些四輪...(恕刪) 訂定法律的目的,是讓大家有一個參考的標準依據不是每一條都能適用在各個情況就以有些擁塞的路段,有警察或義交在指揮,他看到路況適合你這條雖處紅燈,但綠燈向並沒有車他指揮你們這道先走,這算不算違規呢?(如果有人故意截取片段來檢舉呢)有龜速車擋在前面以很緩慢的行駛在山路的單線道,如果他就是故意在等,不管是汽車或重機該一堆都跟著他後面還是該從左邊跨雙黃線或從右邊走路肩超過他呢?然後又被檢舉,這樣的社會是對的嗎?要把檢舉變成正向一點,應該是PO出或舉報一些,惡意違規去影響他人安全當然很多的路線或法規上設計都是漸漸被改善的更好,而不是一開始就很理想但這些改善都是靠檢舉?依據.....什麼來修正.....對於那些的汽機車主來說,守法是應該的,不守法,想要違規,那可能會出現一些意外就本來要格外格外小心,不能因為想要搶快或搶道或....而去危害他人不小心違規的,故意違規的,端看當下的心態......有不少應該都有被偷拍檢舉過,會舒服嗎?細想當下是故意的嗎?還是其它人故意的導致自己不得不違規去避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