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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檢舉達人1993字血淚自白!「個資只給警察」遭外洩住家曝光慘被站崗

wpd00 wrote:
面對 被檢舉的人阿

檢舉人很爽是嗎?? 假正義魔人一堆啦

我看違規一大堆 我就懶得檢舉,因為有時候將心比心啦

也許對方不是故意的 也許是忘記,因為我有發生過類似的經驗阿

我曾停在路邊 買個早餐 路那麼大條只停在白色實線而已

就被人檢舉,那時我當下 想查到底是誰來檢舉我??

好在那時沒有實名,不然 我有空一定會去他家天天拜訪 就不要被我抓到違規

現在有實名制了 敢檢舉 就要有本事承擔!

檢舉人很爽 是不是?

舉個例子 如果買早餐的地方 都沒停車位,必需要停500公尺至1公里處才有 你會不會去停?


很早就是實名制了
而且即便是實名制,政府也不會更不該讓檢舉人面對被檢舉人
tripleh1688 wrote:
誰叫你要併排停車並...(恕刪)


好笑 零震6點多 車是很多??

我旁邊停的是機車啦~ 且那種根本不會影響交通的

這麼說好了 你們這些假正義魔人 就不要親朋友好違規 家人違規 全都很遵守交通規則嘿

就不要有一天遇到 再來說有的沒的

pighead.jen wrote:
影/檢舉達人1993...(恕刪)

高雄市 前鎮區 瑞隆路 多那之咖啡廳?
睏寶寶寶 wrote:
大大 請問.......... 這跟港片有啥關係=口=? ((純好奇(恕刪)

我很多年沒去香港了。
很多年前去香港的時候,香港的馬路邊是有欄杆的,車子停路邊根本沒辦法讓乘客上下車,開車的也不能走進去買盒飯,只能去停在靠近欄杆缺口的地方,不然就是翻過欄杆走進去。
台灣要解決路邊亂停,可以在馬路邊裝欄杆,下不了車就不會有人亂停。

ken0116 wrote:
換個例子,便利商店...(恕刪)


唉唉....
這就是在台灣普遍見到的現象
也許遵守法律會造成許多不便
但是這都不是構成違法的藉口

當您貪圖一時的方便卻造成他人無法挽回的憾事時
卻又常常出現"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暫時一下下而已"....等理由與藉口
這個社會上的人那麼多種
若是每個人都有各種需要通人情的"違規行為"
那這不就是造成現在交通亂象的主因嗎?

法律就是法律
就是規定那麼死
只要多為別的用路人著想
自然就可以避免很多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若只是貪圖一時的方便而做了違規的事情
要這麼這也不是不行
這是個自由的社會
人們可以自由選擇要如何做
但是當您行駛自由的權利時
就要像個行為成熟的大人
面對與承受自己所做的事情
而不是當被檢舉時
才像個小孩子在那邊賴皮
wpd00 wrote:
好笑 零震6點多 ...(恕刪)

車不多就不會擋到別人?
你不如直接停在路中間好了,
一下沒位置停,一下車不多
最該被檢舉的就是併排停車啦
你既然要攤這個便宜,就自己承受後續的風險
為什麼我好好開車在路上就要閃你的違規併排停車?

還有六點多是清晨好嗎
正義只是醜陋內心的包裝而已,與大家共勉之

Diego11599 wrote:
我騎機車旁邊是塗綠...(恕刪)


這種可以去申訴,應該可以判免罰。

wpd00 wrote:
完全不會擋到別人的...(恕刪)


違規魔人就繼續並排停車吧
現在到處都行車紀錄器
自己看著辦吧

我寧願不買東西也不併排停車

wpd00 wrote:
最後說一下 敢檢舉...(恕刪)


自己有本事就自己去找阿
警察洩漏資料會有個資法問題
網路發廢文是找不到檢舉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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