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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交車出車禍

其實應該是轉彎車應該讓直行車先行,不管多遠,都要等待直行車通過,或者是車流狀況確定距離可以通行再行通過,不可依前車通過,掔接前車通行,應依路口車流及號誌和標線狀況再行通過,
再來是如有第三責任險和車體險有免追償的話,業務需要附擔原車主的未來三年保費增加的部份
,到第四年才會調整回正常的保費係數
Mr.幼稚園 wrote:
哈哈~其實我在寫那...
我只是說他超速耶~看車子的動態還有撞到的衝擊力,
原來你看不出來?!



看不出來。無公正客觀科學證據沒人能論斷。

你說開保時捷的超速是吧,請教教大家你是如何以公正客觀證據來下此定論吧?

蛙的保護性真好
撞成這樣車主還能馬上下車查看
正常這樣不會有甩鞭效應頭暈暈的嗎
剛剛好給喜歡左轉灣一台接一台都不讓直行車的人警愓.
讓你們看看真的就是有人直行不讓你.
或超速煞不住撞你.
在台灣用自己的車身爭取路權太常見了。影片中是很典型的例子。轉彎車率先搶入轉彎,賭的是對向車只好被迫讓步。事實上9成9以上的車主的確會讓,順便送上幹譙。這裡只不過是遇上了不足百分之一例子。911雖然有路權但明顯可以避免撞上,有部份責任應該也跑不掉。
要矯正這種歪風最有效的是靠警察強力執法。不過這大概很難列入優先項目。只能等公民意識上升緩緩改變了。

SKLau wrote:
看不出來。無公正客...(恕刪)


車禍那邊的地點
是車禍熱點...
GOOGLE地圖街景

那保時捷撞擊來看(把車撞開..)
最少是時速40撞的(那還是沒煞車時速40)


那業務最多3成肇責
因為已經過了中線.....
並非轉彎前...

而且....
那邊並沒有左彎號誌....



~風~阿肥~城~ wrote:
業務最多3成肇責..(恕刪)

那是以前有車身過半免全責,現在沒有了喔 現在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撞到就是全責,如直行車有超速責要付3成責任。這是警廣說的~
~風~阿肥~城~ wrote:
車禍那邊的地點是車禍...(恕刪)


你平常應該就是這樣開的吧
勸你還是改掉這種左轉習慣,
不然下次上新聞的可能就是你了
~風~阿肥~城~ wrote:
車禍那邊的地點是車禍...(恕刪)


不太可能免責
911至少都還有3
看來我可以找幾台正在左轉的車

全速撞上去來賺賠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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