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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我在私人停車場撞車後逃逸,要我到案說明,結果居然是….

私人停車場的"民事小案件",根本不須鳥他,最"重"也是到調解委員會而已,人民保母不須如此積極!!!
!?
警察應該不會說出"到案說明"這個字眼
頂多是講民眾報案,然後請你來協助調查,說明一下
之前我也是發生過類似事情
有次去安平海之味吃飯
隔天手機來了幾通市內電話的號碼
不過剛好我都沒接
打了三五天吧
後來我回撥 對方說是派出所
然後就跟樓主一樣 跟我說我在停車場停車時是不是有擦撞到別人的車子
因為對方報案 所以請我去協助一下
後來警察看了一下我的車身
拍幾張照片後就說沒事叫我走了
我覺得重點應該在於警察沒有確認清楚就請樓主到警局
如果知道影片要多看一次,知道要比對車型
為何一開始不做呢?
殺人熊 wrote:
重點是警察說了這段話,
雖然撞到車子是民事案件, 但影片完全看不出是樓主撞的, 警察卻 "騙" 樓主到案說明,
這已經不是樓主和車主的問題, 這是樓主和警察的問題.
警察用假證據騙民眾來投案, 讓民眾心生恐懼, 我想這應該不只是算民事訴訟吧?
我認為樓主有足夠的理由去申訴, 網路報案申訴警察詐欺與濫用職權與污衊人格.
這好險是樓主自己接到電話, 如果是樓主爸媽接到電話, 會不會覺得很傷心?
警察認証的 "你生了一個壞兒子!"
不過如果當時到警局後警察有主動道歉, 通常我就會算了...
要看當時警察道歉的態度是隨便敷衍還是認真...

這讓我想到一個網路笑話,出處已經不可考

原來台灣警察真的還是只有這一百零一招,笑不出來...
===========
有一天,世界上要推出全世界最厲害的警察。
到了最後一個階段,剩下一個美國的FBI、蘇俄的KGB及台灣的警察。
考題是放一隻小白兔進一 個不小的森林,
要在十分鐘之內把目標(小白兔)找出來,否則就淘汰。
首先,FBI 進去了,展開地毯式的搜索,
十分鐘過去了,FBI 毫無所獲。下一個是KGB,一進
去就放火燒林,企圖逼出小白兔, 十分鐘過去了,
燒林的效果沒想像中大, KGB也被淘汰了。
輪到了台灣的警察,只見他不慌不忙的晃著手上的警棍進了
森林。 不到五分鐘的時間,
台灣警察出來了, 手上擰著一隻熊貓的耳朵,
帶了一隻熊貓出來。 正當大家覺得奇怪時,
熊貓說話了: 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
我承認我 是小白兔!

Charels wrote:
挖咧,我騎了半個小時過來,一整個感覺被耍。我可以對報案人及員警提出浪費我的時間的賠償嗎?


當然可以 你高興提出甚麼訴訟要告誰這都是你的自由
你也可以順便提出國賠 或是手機聲音太小害你騎車聽不到 也可以告手機廠商

任何理由讓你不爽 你都可以告

只是告了之後是否成立 就要看法官了


Charels wrote:
-----簡單版-...(恕刪)


好奇請教一下,停車場停車你有留聯絡電話資訊嗎?

如果你沒有聯絡電話,那是不是民眾誤會報案,警察看錯車號剛好調你的隱私聯絡資訊
如果是這樣子,可以去請教律師這樣子擾民可不可以有其它作為XD
我報案查別人可以,別人報案查我就不行,標準刁民

Charels wrote:
-----簡單版--...(恕刪)


樓主辛苦了,有時候就是會遇到這些鳥事,我看對方的態度也蠻ok的,你就轉個念當幫忙釐清案情,高抬貴手消消氣吧。
鼻子摸摸, 覽趴按著就過了
我上個月也是被發傳票說肇事逃逸
結果板橋騎到台北看監視器, 槓林量勒, 車型完全不同
刑警也是說謝謝配合......

Charels wrote:
-----簡單版-...(恕刪)


給樓主,之前我也遇上過一次 停車場糾紛

也是像這樣說跟我並排停車的車子因為被撞到

肇事逃逸,但我堅持沒有後來警察請我去警局說要確認

我簡單說我沒空,請他要確認直接來我家找我確認

我才沒那個時間跑這趟

有證據要告大家就告吧

這個時代,不是說只要警察說什麼,民眾就要配合

只是樓主剛好善良一點而且可能是第一次遇上比較配合

下次你就知道

如果又來一次 你車上有行車紀錄器,你就可以放著不用管了

等著事情上門來處理

跑這趟勞心勞力只證明樓主是個好人 。

PS 最後我那件事情,是警察跟被撞車主來我家找我後來我直接拿尺量測他所謂的撞擊高度 根本差超多

所以警察也是大海撈針,一個一個找,跑來我家說打擾了抱歉有的沒的然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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