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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傷車禍需要賠到十幾萬? 11/12更新

HENG海龜 wrote:
在今年八月時我和一...(恕刪)


1.第三責任險不管多少,只要在保額內,都是你家的保險出,不要被理賠員騙得傻傻的

2.對方要10幾萬,大概只能進法院談了,但不管判多少,也是保險要出,頂多你被罰3萬,所以不要傻傻的掏五萬出來

3.台灣的保險制度很爛,理賠就會容易裝死,明明保額有20萬吧,你可以老實跟對方說,進法院對方鐵定拿不到10萬,不如在5~10萬之間去跟保險公司慢慢議價,你也去客訴給保險一些壓力,也表示給對方誠意,只要保險公司拿錢出來一切都解決了

4.最後都會和解的,別擔心
獅子大開口跟撞後不理的人不曉得哪邊會贏

hkasuka wrote:
我上次騎車跟一個老太婆小小小擦撞,我車殼連一點傷痕都沒有
對方也是不小心碰到然後慢慢的自己倒下,結果不誇張
我的第三責任最後賠了80萬,你這個很便宜不算什麼
喔對了~老太婆的機車是那種10年以上車殼破爛的125...(恕刪)


這種case 80萬??

有經過法院判決確定嗎?

這種小案件保險公司不太可能乖乖掏出80萬吧
就你個人來說
1.車禍事故就不要理由一大堆,什麼嚇到催到油門就不小心擦撞前方機車、什麼沒超速、理由一大堆,這次車禍基本就是你騎車用手機分心,追撞前方車輛及人員,全責沒什麼好說的,說太多理由就是卸責,看不出是真心覺得該對這次車禍負全責,幸好只是車損跟人傷,要是有人死亡或是重殘,說再多理由也是枉然。

就對方來說
1.律師費4萬基本上律師費都是自付,沒有轉嫁對方,只有裁判費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以對方要求116,000元金額來說,需繳付1,220裁判費,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則免繳,至於律師費就是誰請律師誰付錢,民事如果要由對方支付律師費,除了民事3審律師費外,如果只是1.2審則又是一個未知數,不見得是敗訴方一定得吞下勝訴方律師的費用,但是如果你是全責的案子,也不無可能要負擔對方的律師費。

就車禍事件處理來說
1.有保險不是吃了無敵星星,車禍基本還是得擔責,保險公司基本只是保你不用支付那麼多。
2.建議除了保險公司願意支出的66,000,你還是得支付相對的誠意,如果一毛都不出想和解平安下莊,說真的要是換成你是被撞的一方,你願意嗎,平白無故要跑醫院、看醫生、擦藥。
3.調解對方是可以不理你直接上法院的,只是到了法院法官還是優先要你們先談和解,至於和解成不成功則是看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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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除了保險的66,000,你方最少拿出一定金額來談,像是湊整數到10萬來談這件事和解及撤告,否則上了法院,你除了要擔前科之外,應該最少花費也是30天以上的有期徒刑,1個前科加30天徒刑(改易科罰金1天最少1千),不想被關也要花3萬元以上,你覺得划算嗎。

HENG海龜 wrote:
對,是有單據的,我也不知道他包紮傷口怎麼包到四萬元的,也真的只有擦傷。
不過印象中他有提到他是去沒有健保的診所包紮



潛水多年的我都浮上來了,紅字這個還不夠明顯就是要坑你嗎?

再不懂就舉個例子給你聽,公司報銷有分發票和收據兩種,正規公司一般收據是不給報銷的,你懂嗎?

健保有國家審核制度,比較不好亂搞,沒健保他想包紮用愛馬仕的絲巾來包收費10萬也寫得出來你信不信?

前面很多網友都熱心建議了,不要擔心那麼多;別人出更嚴重的車禍都不一定拿得到6萬6

你跟保險員都仁至義盡了

不要傻傻的被嚇一下就把錢都掏出來了

不是要你躲避責任,而是對方的要求要合理。
不要懷疑阿~~當初他開140萬,因為老太婆原地慢慢倒,可是正面朝下,普通人應該拍拍站起來就沒事了,可是老了骨頭脆,肋骨斷3根

這是她當初的求償單

最後保險談到80萬和解,保險的好處是最後我連出面都沒有,簽和解全部保險那邊解決,我也不用去煩心那老太婆


醫療單據四萬?現在都健保給付,

然後你說小察傷而已,四萬怎來的???

機車不評論 怎修的不知道,頂多外殼而已,

我建議直接上法院,不然嗆一句6萬6要就要不要法院。


還有一推人很愛拿前科怎樣的!前科有是有差別嗎?

還有你有保險給保險處理就好了。

就算過失傷害我寧可繳給政府也不想賠你不該賠的
一點擦挫傷要營養費? 你乾脆說要隆乳算了
要不要順便送整形阿

不合理就讓法院判
法官真的認為擦傷要我賠十幾萬我就認了
不然我一毛都不會多賠
法院見
YT.Tseng wrote:
直接說 60000接受或是直接走法院吧~剩下就不用理會對方了
上法院你會更省但是花時間而已~...(恕刪)

蛤~ 不用理會對方?

對方算得很精
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判2個月大概也是要繳6萬給國家
還要背前科
民事賠償還沒算呢

如果嫌自己時間多
沒事喜歡跑法院
享受被檢察官與法官洗臉的快感
還可以在自己的 "全國前案紀錄表" 中記上一筆
那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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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海龜 wrote:
在今年八月時
我和一輛雙載機車發生擦撞,由於是因為我當時有再用手機GPS所以要戴耳機,
不然要一直低頭看手機很麻煩也很危險,剛好有人打電話因為鈴聲跟媒體是分開的,
所以一時被嚇到催到油門就不小心擦撞前方機車,那當下我並沒有超速,
但我知道很明顯是我的問題,所以在做完筆錄之後馬上就去關心對方,
那對方兩個人傷勢大約都是四肢擦傷,並沒有腦震盪或骨折或者其他症狀傷情,
在對方復原途中也有過去關心,但對方也不願意給家中地址所以我也不能登門探望,
只能在他換藥時去看他,而在最近他要談和解時。
第一次和解開口13萬2
當時我有第三責任險所以有保險專員陪我,而他只提出的單據只有:
醫療40245
機車17550+600+1300=19450
總共59695
而保險員還說要加碼最多給他66000,但她還是跟我說要在66000(沒有依據)
總共132000
那當然我沒有要賠償這麼多,也沒那麼多錢,所以第一次和解不成。
而現在,他打電話說要第二次和解,提出11萬6。
醫療40245+機車19450+交通13000+營養費10000+衣物賠償17000+精神賠償10000
總共116000
這下子,保險還是說只賠6萬6所以我還是要拿5萬
但是因為我只是學生,平常就沒啥錢,
所以也不可能拿出這摩多錢,
再來,我也有看過地方法院的判決書,
擦傷案例也沒有再賠那麼多的,正常賠到十幾萬都是骨折以上了,
所以我就再提出6千6,總共72600,當然他就說太誇張了,沒有要和解的意思,
現在說要告我傷害,還說甚麼律師費4萬要我出,我是知道一二審並好像沒有強制請律師,
所以律師費並沒有要敗訴方出,而是會出申訴費用1000元吧。
那請問我現在,只能乖乖等他告我嗎?
那提告後,一定會進入調解程序嗎?
還是他能夠直接跳過調解然後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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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放錯版了 這是兩台機車車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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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更新
先感謝大家給的建議
其實上禮拜到今天我都有不斷跟對方主動聯絡,但其實狀況都不樂觀,
因為對方都不願意出來面對面來談,而且在電話聯繫中一直強調:
【只要你不願意先拿五萬出來和解,其他的我們甚麼都不用談,你要去聲請調解也沒用。】
而且不斷的強調他們有受多大的痛苦,是啦我知道四肢擦傷帶來的身體不便以及傷痛,
對於他們來說非常的不舒服,但也不用態度強硬成這樣吧,
我沒錢沒錯,但不代表我沒那五萬,他整整要11萬6我當然也有,
我只是希望可以好好地坐下來談賠償是不是有這麼困難?
你說
交通費13000是34*250+18*250=13000。請問去同一家診所換藥,要分批換藥理由?
營養費10000是吃鱸魚怎麼會有單據。吃鱸魚????
衣物賠償17000是一雙3000的鞋,跟一雙國外買的鞋,還有一些衣服。阿所以多少錢??圖片咧??都不給我看是??
精神賠償10000。恩,這個其實要我賠也沒差,因為我原本就打算賠了。
其實他出的價錢,只要願意跟我說清楚他損失什麼,我當然拿得出來,之前說的6600只是紅包,
並不是我只願意賠這些,但你卻堅持要賠五萬?
你的依據說的不清不楚(精神賠償不算),真正損失多少說阿。
你花的錢都用去哪了?都不說我怎麼知道你沒有來坑我?
到這裡,我都還沒提到必要性跟折舊。你卻連單單花了多少、損失了多少都不敢說?
我連你花多少?花去哪?什麼時間花的?有必要花嗎?這都還沒說你就跟我說不拿五萬不和解?
我在跟你講情理法,你卻跟我說要不要。我這怎麼可能直接答應,從頭到尾都在罵我沒誠意。
反正我明天還是會去區公所聲請條解,那五萬我也隨時會準備好,反正要不要來是你的事,我就看你能拿出多少依據。
如果不想那五萬,就去跟法官要吧。
上面有些話雖然是氣話,但我說的也是事實。
我從頭到尾都是非常卑微的給你罵,因為我知道我的立場。
但你卻連談都不談,只跟我說要不要賠,這我真的無法接受。
當初保險員知道那是沒有健保的醫療費時,我可不見保險員對你們的單據有所疑問。
但如果是這樣,我還是會請法官查清楚,畢竟都要翻臉了,我可不會再退讓了。
對我來說,你要我賠錢。行。麻煩該準備的準備好,我們坐下來好好談。
對我來說以和為貴當然好,但今天你先翻臉不認人,那我也沒啥好怕了。
以上很多都是我的內心話,或許內容有些偏頗了,但我自從車禍以來就因為自責所以睡覺都沒睡好,
開始被你罵之後更是如此。
當初一開始你跟我說希望我該賠多少就賠多少,對我來說當然可以,但如果你連索賠的依據都沒有要給我看,那我也無法了...
以上如果要炮我,就罵我吧。反正我也累了,有時候遇到不講理的人真的很累。
連坐下來面對面談和解都不願意,聯絡只跟我說沒五萬不和解,那我是要怎樣甘願拿五萬出來?


ThomasTCH wrote:
那請教一下什麼叫做...(恕刪)


你的犯罪記錄這麼不值錢
那就真的無所謂

如果你要出國
你的前科將會讓你無法隨心所欲

對賠償金額有疑問
請造正常程序提出申訴異議
法律都有判例與規定比例原則
不會讓雙方都吃虧的

總之
不撞到人都沒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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