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又是酒駕害命...................

23歲馬上負債700萬以上.......酒駕毀了別人家庭也毀了自己家庭
應該要推動 喝酒前藏鑰匙的運動,不管是提前藏在家裡,還是出外喝酒藏在店裡,
或著朋友間喝酒互換鑰匙,或者找找看有沒有方向盤鎖是可以出門前提前開鎖,
不用鑰匙就可以開鎖,鑰匙就提前丟家裡,出門喝酒前就提前上鎖。
如果有測吹氣才開鎖的方向盤鎖就更好了,喝前直接上鎖。

當人喝醉了,才去要求醉不上道實在太有難度了,醉酒的人可能連在他盤子裡裝大便都會吃乾淨了,
怎還會想到喝酒不開車??
酒駕相當於無差別殺人的行為.
但除了一般民眾,
民代,官員,甚至是執法人員,
酒駕的也不少,
酒錢花得很爽,小黃和代駕的錢卻花不下去,

對造成慢性傷害的食安怕得要死到無法容忍,
卻對馬上會造成死傷的酒駕下不了重手,

這就是台灣.

在佛經中的一個故事,曾說到一位信士因為誤喝了酒結果殺了跑到庭院鄰居的雞,
吃雞飲酒時又對來尋雞的鄰居小娘子犯下色戒,事後清醒又推說喝醉了酒不清楚,
一個骨牌效應因為犯下酒戒後,先後犯下殺戒,盜戒,色戒,與妄戒,。
所以喝了酒最好就是自己一個人與世隔絕乖乖睡覺,免得害人害己。

boy1234567890 wrote:
應該要推動 喝酒前...(恕刪)

我認為推動汽車在平面道路速限在40公里以內還比較有效
不僅可以杜絕酒駕撞死人 還可以度絕非酒駕撞死人
而且上列限速不是法令限速 而是技術限速(也就是利用行車電腦控制來達到限速)
我不懂為什麼當人民覺得死刑不能廢除時,
政府就能頂著國際壓力來執行死刑,
但是當人民覺得酒駕罰則太低時,
政府卻什麼都不肯做。

負家子弟 wrote:
我比你更機八不用0...(恕刪)


有些牙膏跟漱口水也會有微量酒精反應(但絕對不會到被抓的量)
所以也該直接就地處決了
唯一死刑這種情緒話喊個二下就夠了

以實際點的例子來說

車輛強制強制安裝酒駕監控設備,電子腳蹽,設備錢當然是酒駕者自已出錢

強制到太平間作義工,到意外現場處理死者屍體

這些是部份國家正式實拖的對酒駕者的作法

台灣不妨可以試試

與其在01上罵,不如手拿電話打給你選區的立委辦公室,催促他們立法

只要人數夠多,整天電話響不停,立委也不得不促進修法
大家只會看酒駕,其實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毒品氾濫,毒品害的人比酒駕嚴重多了

RX78NT12003 wrote:
台北市基隆路三段,...(恕刪)


酒駕又不會判死,有甚麼好怕!!所以盡量喝盡量肇事囉!!
  • 2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