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j100 wrote:
首先你沒錯,是他違規,
但我想問個問題,如果今天有一個阿伯騎腳踏車在你前面騎很慢,
這時你會超過他?還是跟著慢慢開?
他這個"聖人"一定是跟在腳踏車後面慢慢開
順便等後面的車跨雙黃線再檢舉
選我正解!!
週邊有住宅及小巷,
可能會有小孩、動物等突然竄出
貪快幾秒鐘一不小心出事,
做筆錄就半個多小時了,
萬一翻車就晚7天了,
姑且不論樓主之前有什麼豐功偉業,
本樓所PO影片確屬不當超車,
而樓主亦無透使違規之嫌。
以前我在市區也是時速70、80的開,
後來有一陣子審理民事事件,約有3分之1是交通事故
才了解平面道路除了開闊的省道外,真的不能逾時速50公里
反之,上了高速公路才真的要保持最高速限120(計算式:速限110+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之10公里=120公里),別開著爛車110公里龜速在內線。
就是這樣.喵.^_^現役NISSAN TEANA 250XL
=180匹+23.2kgm/r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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