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666888 wrote:
如果花了錢不一定要有成效,那每年政府預算也不用編了...
建議把每年預算金額/2300萬人=分紅金額/人,這樣或許有機會慢慢朝均富邁進..
以2017年約2兆預算/23000000= 2000000/23= 86000元/人 , 一家四口可以分到 34萬,看是要存二年換一部車,還是要拿去繳房貸,還是要拿去旅遊促進經濟也ok...(恕刪)
前幾天有看到一個村的村長講,知道他們那邊地勢低,雨過大必淹,
說,不如給每戶一筆錢,以後下大雨各安天命,也不用怪政府,自我處理
說真的啦...今天就算給你100萬,但你一樣會住在那,因你就是買在那或房子就在那,
但又淹大水了,政府認為已經給錢了,可以不用理...災民就真的不罵?
還不是會找各種理由怪...
所以還是多請各區里長跟立委去請命吧...
我阿罵嘉義義竹小村那以前也是必淹,後來新河堤做起來後,已經很久沒淹,這次也安好...
但以前淹怕了,所以1樓的電視,冰箱都還是習慣疊1公尺高,新蓋的透天因為怕到了,則是直接加高1公尺.
所以治水有輪到的地方都還是有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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