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D3 wrote:法律沒有規定未保持安全距離是多少,一公尺還是三公尺十公尺, 以我有限的理解,市區道路上所謂『安全距離』的定義,指的是在任何意外狀況發生時,能即時煞車不至於撞到前車的距離。所以的確是在發生後車撞前車的事故時,『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違規事項,才會明確成立。如果沒發生事故,要權責單位以『未保持安全距離』作為開罰的理由,的確不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