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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慢車道若有違規停車,機車騎士請跟在後方停等,切勿因為慢車道有違規停車而繞行到禁行機車道,以免被檢舉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與其自己去抗議 爭取取消禁行機車
倒不如檢舉多一點人一起抗議
這是反向操作


yes

.展哥. wrote:
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恕刪)


我上周有去台南,在我的行車計錄器裡有拍到很多佔停在"機慢車優先道"上的四輪汽車,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理...???

.展哥. wrote:
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行...(恕刪)



你挑這種本身設計就已經違法的道路路段(三線道只能有一線禁行機車,2線道不能畫設禁行機車線道),在加上路旁停有違停車輛的地方去拍照陷害這些無辜的機車騎士,要他們跟著停在違停車輛後面瞎等?萬一他們有急事,或是要載重病親人去就醫,你要病人在後面等死???你的心態怎麼這麼可惡,祝你最好一輩子都不會遇到這種事。還有那個警察也是竟然沒有處罰照片中違停的車輛也是極端失職。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就算是成案,這種寫一寫申訴送法院也會被撤銷
然後製單的員警被上一課,以後製單會慎重些
講得好像是要提醒人一樣
明明就是不爽白牌走TMD禁行機車
這...真的蠻無言的...
如果檢舉人的用意真的是為了交通變好,那請檢舉一些真能有效改善交通狀況的違規事件吧!!
不要摻雜一些個人感情...
為什麼民眾不去檢討不合宜的交通法規,
要求修法,卻去檢討檢舉人?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機車在這種情況是被逼著上禁行機車道,
所以對檢舉人的行為感到憤怒。
但是請仔細想想,這難道不是因為錯誤的法規挖洞給人民跳嗎?
禁行機車道就是個錯誤的法規,
但是有權利修改的人,
因為自己不騎車,所以看不到這個法規的荒謬,
要修改法規,就必須要更多的人因此受害,
造成與論壓力,上面的人才會重視。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想法太偏激,
但請妳再仔細想想,許多不合宜的法規修訂,
都是因為這樣的法律侵害了人民的權益,
導致有人受害或犧牲,上面才會重視而去修改,
如果沒有人去挑戰或用其他方式把問題呈現出來,
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展哥加油!如果多數台南市民都一再收到這種罰單而感到憤怒,
那也是這種不合宜的交通法規修改的時候了。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你們也該清醒了!
直接找綠色看板上的人物處理就行惹

至於要找哪一個

看你的關係惹

heroljr wrote:
不清楚狀況的人,你們也該清醒了!

打錯字的人,是還沒睡醒嗎?
美姬丸 wrote:
所以巴頭哥=展哥=黃...(恕刪)

自己違規還檢舉人阿
他地址多少能否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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