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戀旋律 wrote:
痾,請問公司回復我...(恕刪)
通常警察除了拿對方的筆錄內容來問之外,還應該要配上現場的監視器或是對方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是
什麼都沒有,只憑對方的口述就要你認罪,這肯定是有問題的啊,說不定警察只是想草草結案…
還是那句話,你只需要陳述事實即可,證據是提告方要提出來的,而不是要你一開始就舉證自己沒錯
公司沒影像保留,就請公司幫你保留並作證當天的出勤時間紀錄,然後以對方所告的事故時間去反推自己往返兩地的時間差也大致能推出一些時間上的合理性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