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通知你去警察局說明也是因該的~
你拿兩個時間的照片去檢舉就是實實在在的偽造文書
不是你今天不小心弄錯就沒事耶
你上傳的東西是變成公文...是要針對車主罰錢的!!!
自己不注意造成疏失怎麼可以說的像你不小心就好像沒事了
偽造文書是公訴罪 再加上你送的東西等於是公文...
有錯就擔當點 不要說的只是不小心誤植而已 該去說明就去說清楚!!!
或許警察就算了也說不定~
不要像其他網友說的那麼輕鬆...
搞的你一定沒事一樣
別忘了~警察也絕對可以把你搞得有事
網友是不會替你擔當你接下來可能會發生的結果
警察不是神 不會知道你故意不故意
好好的處理 認錯誤植時間 不是在那邊怪警察大驚小怪
錯的是你不是警察
應該是警察不爽檢舉業務太繁忙,剛好找到機會想要修理你!
他若是移送不容易成案反而會被檢察官噹,我覺得你可以禮貌的跟他說公務太繁忙無法到案說明,但可以電話說明
多數警察到此作罷(畢竟出發點只是要嚇阻你),假設真的被移送,跑一趟地檢署說明也比到警局去好(檢察官是公正的第三方)
1.檢舉事實明確。
2.誤植日期非明知或故意(除非你承認是故意)。
3.說真的很多基層員警對法律條文沒有很了解。(檢察官不是笨蛋)
之前遇過很多員警法律知識不是很足,故意嚇乎當事人一方面讓對方心生害怕知難而退或直接認罪,
之前還遇到一個案子,當事人為屋主及所有權人,一位非所有權人也未居住在那的人意圖進入當事人屋內
當事人不讓那位仁兄進入並叫他離開,結果那位仁兄跑去報案告當事人"強制罪",當事人到警局作筆錄時
那位員警也一直不斷跟當事人說,你犯的就是強制罪不要再辯解了,我到場後告戒那位員警他不是法官,
不要跟我的當事人講一些有的沒的,當然最後案子到檢察官那邊最後當然也是不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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