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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等紅燈時,被無剎車從後高速撞擊,碎玻璃噴濺整車小朋友嚇哭,被撞車輛慘烈犧牲!(已判決下來更新在11頁103樓)

不要任意移動傷者才是正確的吧,寧願去幫他撐傘擋雨也不要挪動他...現在這個社會太黑暗了

TATAMAMA wrote:
對阿,小孩也沒哭,反而好興奮一直要叫警察
好可愛~~~~
不過樓主也蠻鮮的
就讓人躺在那,照片拍了再說...(恕刪)
Molonlabe大大,要不要把判決字號貼上來讓大家看看。

到底是法官真恐龍還是怎樣

這年頭,大家輸了官司都罵法官,法官也挺可憐的阿。
ninjagtr2002 wrote:
不要任意移動傷者才是正確的吧,寧願去幫他撐傘擋雨也不要挪動他...現在這個社會太黑暗了


本來沒事,去扶了就真的要被弄過失傷害了......如果出人命說不定還要算你頭上

TATAMAMA wrote:
就讓人躺在那,照片拍了再說...(恕刪)


非醫療專業人員之外,盡量不要移動傷者避免移動過程傷害加重

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和警察來處理

這是常識

yoshiyoyo wrote:
機車還可能告你過失傷害 要你賠償
...(恕刪)

講這段話是要代表自己的無知還是要嚇唬別人??
機車駕駛可以提告,但去到檢察官那邊就是被打臉…
自己一個朋友也是等停紅燈,結果也是被後面酒駕的撞,酒駕的果然很不要臉的提過傷,警察也只能無奈受理…
去到檢座那邊對方把打臉打到頭都抬不起來…

king size wrote:
106.10.14早...(恕刪)


這是在桃園八德和平路兵營前耶

保險一定要有,祝一切問題都可以圓滿處理
king size wrote:
106.10.14...(恕刪)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被撞車主應注意而未注意,應閃躲而未閃躲,肇事比率判50% : 50%,本案結案。

TATAMAMA wrote:
不過樓主也蠻鮮的
就讓人躺在那,照片拍了再說...(恕刪)


他骨盆都骨折了,你是要去扶他坐起來?
Tom_Deng wrote:
你有沒有遇見可行性...(恕刪)


紅燈停止狀態下被撞,100%無肇責的
除非你是違停或是還沒完全停止,記錄器顯示車主已經完全停止狀態

還好車主是開Zinger(應該沒看錯吧?)後面空間夠大,如果是小車沒屁股的
後座的小朋友就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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