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真義是充分的自制與不妨礙他人自由,開放只會牴觸這真義。
1. 幾輪嘴臉、幾輪是三寶不重要,大家心知肚明不論車種,許多駕駛人素質如何,不必硬分誰高尚。簡單說,我們自制就是不足。
2. 嘴砲安全不重要,大家明知道同一條路,車種越混雜,彼此越耗費心神去注意閃避彼此(現在的肇事率,抽樣條件是對的?會不會是多耗費別人的心神來達成?),而且還在這種“應注意而未注意“ & “大車輸一半“的民粹司法之下,如何保證不對現有規則下的他人產生額外妨礙?如果增加你(少數)的自由而必須減損他人(多數)自由,依照前面定義,那就不是真自由,不是嗎?
3. 稅金不重要,多繳稅只代表你有錢有油義務多,不代表權利多。所得稅繳45%外加高額補充健保費,繳稅程序一樣,看病排隊過程也一樣。買車買5000cc超跑比起1200cc平價車,開的路也不會變更多更大更平,何以你多繳了錢,就覺得兩輪變飛輪,安全度破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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