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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檢舉制度,交通罰單一定少,交通一定會更好

廢除檢舉制度的目的
是要有效降低罰單數量
減少檢舉達人的數量
以達到社會和諧

法規如果不允許推土機上路
就要爭取

gs50010002s wrote:
如果真廢除的話
未來可以遇見 推土機和越野車
肯定會熱賣
我光明正大的違規
不代表你可以拍照
違規規違規
偷拍歸偷拍
偷偷摸摸的事是不被允許的

違規跟小偷強盜姦淫擄掠不一樣


A辣愛怕跑 wrote:
我們最常聽到的一句:"你又不是執法者,憑什麼拍照.憑什麼檢舉"
此言差矣
路見不平本來就是人類的天性
試問 你在路上看到小偷強盜 看到有人姦淫擄掠 你會裝作沒事呢? 還是有所行動?
看到違規 看到不法 勇於檢舉 是現代公民必備的良知
請各位鄉民勇於檢舉交通違規
去管事故率高的地段就好
事故率低的低的地方代表根本沒什麼事故
違規根本沒影響
容易違停路段等處架設高解析度攝影機,由警察依照法規開罰
全部都要公告
那些路段有攝影機可以直接開罰
也要設立立牌提醒駕駛人
路邊紅線也要設立立牌
提醒紅線是不能停車的

jslin0821 wrote:
贊成啊,維持交通本來就是政府的事情,應該要改為科技執法,在容易塞車的路段,事故率高的路段,容易違停路段等處架設高解析度攝影機,由警察依照法規開罰。
而從中收取的罰金要用來改善交通環境,補助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屬等,並期望透過科技執法來降低違規,提升交通效率以及用路人的安全。
我認為檢舉違規要有獎金,保證政府荷包滿滿,不違規的民眾荷包滿滿,大家都不會違規交通會更好!三贏的政策不做嗎?
請理性討論

gmisnotme wrote:
我強烈強烈強烈強烈懷疑這是反串文
廢除交警會更好

警察巡邏就要開單

被發違規警察經過沒開單視為瀆職罪

交通保證好

警察伯伯表示:交通是好了,但是我一出警局就回不來了
qwert2426 wrote:
大家理性討論要有效...(恕刪)

車子也要廢掉
改變思維,一直在找一個法去規範或禁止,根本是顛倒,像HID就是,只要符合燈型不亂射,開放改就好了,這個政府現在有點老年痴呆
這個社會是有言論自由,

但是發表一些弱智言論,

只是很可笑,

就跟廢死的垃圾一樣,

廢除死刑就不會有冤獄

廢除違規檢舉交通會更好,

你看看是不是有87像?
交警的人數,比不上違規的人數
處理的件數,比不上檢舉的次數

大大們,我幫你們突破盲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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