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sv wrote:
原來改那種機車後面一直閃爍的可以檢舉喔。

(三)煞車燈:
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4.機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eesv wrote:
可以再送他回去監理所驗車嗎?
有些條杯不太愛理這種改東改西的, 我都直接請人送字條通知該車主驗個車吧.


去哪找人送字條咧?
eesv wrote:
原來改那種機車後面一直閃爍的可以檢舉喔。
eesv wrote:
可以再送他回去監理所驗車嗎?
eesv wrote:
感謝大大提供的資訊...(恕刪)
陽光壯熊 wrote:
一邊回想自己是在哪...(恕刪)
陽光壯熊 wrote:
哇哈哈..我不會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