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y101 wrote:昨天公車為了閃避違...(恕刪) 不錯的政策,但是給我足夠的停車場,給我足夠的空間可隨時停車,給我配套措施。你買了一顆蘋果,結果發現裡面有蟲,你會以後不吃蘋果了嗎?不要因一事件,而無限上岡,把所有責任加上來,這樣跟強盜有何不同,就事論事才對。
人就是這樣, 習慣了一些錯誤, 就當是正常自然. 過度的要求不行, 就來鬧要硬凹.也看的出來台灣政府的行事與決策, 很多事沒有遠見的, 不為後果著想, 到時還是害到自己, 浪費時間資源.車輛數目一定要限制, 要一步一步來改進國人用車的一些惡習. 多次累犯要加重罰. 吊照與車輛禁止駛用一定的日期.罰錢不怕嘛~ 對吧, 不給你開, 就不會給你有害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