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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本身不守規矩的檢舉達人方法


呵~~一下鈎就中魚~~大家千萬要小心!!
申訴成功的案例很簡單,1.警察怕麻煩,2.沒有監視器...只要講二點就好了~
懂的自然懂
懂的自然懂
懂的自然懂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繳罰單事小..遇到蝗蟲很麻煩!!
沒用的教學文,看來連自己同類都不肯救

pafupafu wrote:
沒用的教學文,看來...(恕刪)



有笑有推...咱們人類不管是檢舉別人還是被別人檢舉都是情理法
和某一群就是不同
檢舉人就法理情
自己人就情理法

釣出大魚了~收竿!
嘻嘻,申訴成功3次的申訴達人,教學文只有這樣

的確是釣魚文,不是教學文
檢舉達人如果違規,錯的是違規的行為,不是檢舉的行為。

周處除三害,這故事太假掰了。大部分人都只能做到除前面兩害,
所以才會號召大家來檢舉順便約束自己啊。

檢舉別人,總有一天會被檢舉回來的,是又怎麼樣。
違規達人不檢舉,一樣收一堆罰單啊。


檢舉人根本就很少,去看看你家附近的紅線就知道。
違規達人不用肉搜,路上隨便撿都是。
如果你整天在路上開車,在台灣完全不違規真的很難,家旁都是兩線道路段~兩旁是黃線中間雙白線,路寬不到一台車寬,在不超過雙白線我不是永遠回不了家了...

我比較贊成可以合法檢舉重大違規,但一些雞毛蒜皮的違規,警察有權不舉發。

jajaj0607 wrote:
法官的宣告與警察的..這些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具名檢舉.並詳附檢舉人的姓名,連絡電話,住址.
就跟發生事故兩肇雙方都要登記資料一樣.
這樣被檢舉人要申訴而且申訴成功的時候,這些申訴過程耗費的時間,交通,請假問題都要由檢舉人負責.
受理案件的警察也要一併附上賠償.

這樣才公平.沒有這些爭議.
檢舉人也可以光明正大地繼續行俠仗義..(恕刪)


檢舉一定要具名!
人要堂堂正正的做人~
縮頭縮腦一點血性都沒有怎麼行呢?
正義的楷模一定要出來讓人學習!
台灣是個法治的社會!
絕對不必擔心個資洩漏後有人會對其不利!
就算有!
社會大眾一定也會為你加油打氣的!
所以請支持檢舉交通違規事件檢舉人一定要具名!


CLA45 AMG wrote:
在民眾檢舉可能違憲...(恕刪)


大家別吵架阿

我這邊有一批便宜的硬碟

檢舉跟反檢舉都歡迎購買
CLA45 AMG wrote:
我沒被檢舉過,所以...(恕刪)


好笑了,沒吃麵的倒在旁邊喊燙,

沒被檢舉過看了這篇會有振奮人心的感覺?

那我也來多檢舉一些,讓多一點違規人收罰單,好促進釋憲早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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