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c172 wrote:打官司對方應該是沒...(恕刪) 我跟對方要求的賠償是有收據的+5000精神賠償,跟家人討論過覺得這樣已經很少了因為案件還在進行中,公開太多細節似乎不好對方應該只是單純毫無法律知識而已很想爭一口氣是因為在急診室我精神恍惚的時候被嗆還有在調解會上,對方完全不認錯的囂張氣焰我覺得自己完全沒錯卻要被這樣對待,所以心裡很不平其實已經有點不在乎實際能常能拿到多少讓他被判刑,易科罰金也好,是我的重點但你的意見很好謝謝我會再仔細思考是否和解,不浪費自己時間
ddrchang wrote:大大,告到底就對了...(恕刪) 他回的完全 完全跟你講的一樣調解會上我就說了 你不跨雙黃線不就沒事他們就說不管誰對誰錯啦,事情就是發生了你不要騎那麼快就好了他大概是認為我應該要騎20km/h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