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luogh wrote:>> 違規事實:經擷取並放大檢視照片,無法辨識車號,不予舉發。 建議自己要過濾一下, 不清楚或無法辨識的就不要送了, 自己搞工還給條杯添麻煩. jrfrog wrote:剛剛才收到國道公路警察局回覆~ 看到這, 差點忘了早上兩件匝道沒打方向燈的...又不能攔車跟他們說, 只能找人寄個字條說一下.
chen.jackson wrote:為什麼到現在大部分...(恕刪) 因為很多被檢舉人都認為,檢舉是正義、時尚、有錢、有閒的代表,連我都忍不住要拍手叫好!2017年快2018年了!您還不加入檢舉的行列嗎?不想檢舉沒關係,好歹違規一下享受被檢舉的"快感"!什麼,違規被檢舉沒快感?那應該是違規沒被檢舉的不就超快感!違規行為CP值很高,罰金還是要多課一些才行!
有些檢舉魔人很變態!!先逼別人違規,然後以汽車行車紀錄器舉證。機車停紅燈停得好好的,檢舉魔人就一直按喇叭逼機車往前騎,然後就拿行車紀錄器結圖舉報對方停車越線!!我就收到這樣的罰單,如果網上的大大是跟我一樣的受害者,請問會做何處理?!
eunice11 wrote:機車停紅燈停得好好的,檢舉魔人就一直按喇叭逼機車往前騎,然後就拿行車紀錄器結圖舉報對方停車越線!! 既然你說你停紅燈停的好好的,那為什麼人家莫名其妙叭你,你就願意乖乖聽話去越線??不解你這麼聽話呀??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