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on wrote:
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 只想著怎麼檢舉罰款可能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是否考慮換個方式想呢?
舉個例子:
A國家是叫大家要回收寶特瓶, 抓到沒有回收就要開罰, 結果也罰了不少人的錢, 但是每年亂丟寶特瓶的數量還是沒下降, 還要一大筆垃圾處理費.
B國家則是在寶特瓶上標示拿到超商回收可換一毛錢, 10支空瓶就可換1元, 結果都不用派人開罰, 不用額外的垃圾處理費, 從此解決寶特瓶回收的問題.
以上只是個例子, B國家是歐美的思考方向, 德國就是這樣做, 而我們總是侷限在A國家的邏輯裡...
再囉嗦幾句,
為政者要思考的是如何解決人民的需求, 而不是如何處罰人民, 應該站在大眾的角度來思考為何要這樣做,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讓人民有更好選擇, 更方便的遵守秩序, 這樣才是德政.(恕刪)
檢舉跟警察取締一樣,罰到不敢亂停就能治本了。
我家巷口以前經常有一輛車停在轉角的斑馬線上,又會擋到巷口出車的視線,打電話叫警察來就只會開勸導單,自從可以線上檢舉之後每天出門就錄下來檢舉,一段時間之後這輛車就再也沒有停在巷口轉角過了。
附近的公園明明就地下公有停車場,也從來沒有停滿過,這種人的需求就是只想停免錢的,並不是政府沒有規劃停車場解決老百姓的停車問題,違規亂停還能怪是政府的錯。